工信部52号公告,是LoRa的墓志铭,还是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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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物联网圈最热闹的莫过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52号》的讨论,此公告一出,有人把它当作LoRa的墓志铭,认为LoRa前景堪忧,有人将它当作LoRa等待多年的通行证,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往前发展了。那事实呢?

52号公告说了什么

2019年11月28日,工信部发布第52号公告,该公告是在2018年11月28日下发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以及2017年《征求意见稿》之后发布的正式文件。该公告主要有10条内容,包括微功率设备的范畴,频率、台站和设备管理要求,干扰处理原则,特殊场景使用要求,产品说明内容,部分设备使用过渡措施等。同时,在公告附件中,明确了最新的微功率设备种类。包括通用微功率设备、通用无线遥控设备、无线传声器等八类,并对其工作频段、发射功率、工作带宽等射频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图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第52号。(工信部网站截图)
其中,与LoRa有关的条款主要集中在第七条,自2020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或者进口不符合本公告但符合《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2005〕423号)规定的电子吊秤无线传输专用设备、230MHz频段无线数据传送设备、230MHz频段起重机或传送机械专用无线遥控设备,以及《关于无线汽车防盗报警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信无函〔2006〕61号)规定的410MHz频段汽车报警器等微功率设备。
自2022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或者进口不符合本公告但符合《关于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设备的技术要求>的通知》(信部无〔2005〕423号)规定的民用计量仪表、模拟式无绳电话机和698-787MHz频段的微功率设备。
符合原规定已合法使用的上述微功率设备可用到报废为止。
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2号》解读中对ISM应用的频段做了详细说明。《解读》中提到,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其中脚注5.138和5.150,6765-6795kHz(中心频率6780kHz)、61-61.5GHz(中心频率61.25GHz)、122-123GHz(中心频率122.5GHz)、244-246GHz(中心频率245GHz)频段用于ISM应用,但其使用须经无线电主管部门给予特别批准;13553-13567kHz(中心频率13560kHz)、26957-27283kHz(中心频率27120kHz)、40.66-40.7MHz(中心频率40.68MHz)、2400-2500MHz(中心频率2450MHz)、5725-5875MHz(中心频率5800MHz)、24-24.25GHz(中心频率24.125GHz)频段也用于ISM应用,在这些频段内工作的无线电业务必须承受由于这些ISM应用产生的有害干扰。
国际上,433.05-434.79MHz(中心频率433.92MHz)频段是国际电联第一区部分欧洲国家指定用于ISM应用的频段,902-928MHz(中心频率915MHz)频段是美国等国际电联划分的第二区国家指定用于ISM应用的频段。与欧美相比,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部分国际电联第三区国家在100MHz-1GHz频段中没有指定用于ISM应用的频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上述指定用于ISM应用的频段也划分给了无线电业务使用,不论是ISM应用还是符合划分的无线电业务,都可以使用上述频段,但均要符合我国无线电管理有关规定。
在《解读》中明确提到433MHz不在中国的ISM频段,而433MHz刚好又是LoRa需要用到的一个频段。因此有观点认为,此次新规将会让LoRa的前途变得灰暗,甚至会被判“死刑”。

LoRa不死

其实,LoRa不仅可以工作在433MHz,也能工作在470-510MHz频段。在此次工信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52号》中,对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做了进一步的详细规定:
其中,470-510MHz,限在建筑楼宇、住宅小区及村庄等小范围内组网应用,任意时刻限单个信道发射。
不过,两年前的工信部公告确实曾经判过一次LoRa死刑,但在业界的共同努力下,把LoRa救活了。那是在2017年12月,工信部发布了一篇公告,《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在最初的征求意见稿中,将用于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使用的470-510MHz频段,也就是LoRa用于组网的频段,限定为单频点使用,不能用于组网应用。
不能组网,其实就等于判了LoRa的死刑,引起了LoRa产业界,乃至整个物联网行业的广泛关注。当时,LoRa产业相关企业抱团,通过与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的逐步沟通,历时一年,工信部在认真梳理分析反馈意见建议基础上,终于在2018年11月28日,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完善和修改,放宽了限制,允许470-510MHz用于组网应用。2019年4月2号,无线电管理局还专门主持了一个小范围的研讨会(有20多家企业参加),专门讨论了业界2018年底针对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后反馈的信息的处理意见。
就这样,LoRa在中国市场活了过来。因此,可以说这次的公告只是对去年修改后政策的一个延续,对LaRa来说,是靴子落地的一次利好,而不是有一次打压。
图2:LoRa联盟内的厂商代表。

总结

时至今日,LoRa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在LoRa联盟里,有芯片厂商、基站方案商、云平台方案商、行业应用方案商、网络安全方案商,也有电信运营商。目前LoRa联盟在全球拥有超过500个会员,并在全球超过100个国家布置了LoRa网络,这些网络遍及美国、加拿大、巴西、中国、俄罗斯、印度、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其中在中国,也有阿里平头哥等芯片厂商、中兴克拉、门思科技、慧联无限等设备和解决方案商,腾讯、阿里、中国联通、歌华有线、国家电网等应用部署企业在积极参与。相信未来LoRa会在物联网市场占有一席之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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