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需求响应补偿怎么算?山东浙江江苏河南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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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气温逐渐攀升,全国多地陆续进入迎峰度夏阶段。今年广东电网最高统调负荷达到12381万千瓦,同比增长1.51%;福建电网最高用电负荷达到4063万千瓦,同比大增5.86%;江西电网统调负荷也达到2259.3万千瓦,创下历史新高。

不断增长的尖峰负荷对电网运行产生巨大的压力,过去,调控负荷的主要手段是有序用电,通常由电网公司提出有序用电限额等级意见,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后分解到各市,各市再根据负荷、电量等指标管理终端用电,但仅依靠行政手段进行电力需求侧管理,缺乏有效激励和补偿,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2014年开始,全国部分地区尝试在需求侧管理中引入市场机制,上海成为全国首个需求响应试点城市。此后,江苏、浙江、天津、河南等地也陆续开展电力需求响应工作。电力需求响应的核心目标是用户能够根据价格信号自愿地对用电行为做出改变,而实现目标的关键在于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截至目前,山东和浙江已经公布了2020年电力需求响应工作方案。从激励方式来看,山东、江苏和上海等地陆续尝试通过需求侧竞价的模式确定补偿价格,相比此前的约定补偿,市场化程度有所提升,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现货交易购电差价盈余成为需求响应的重要资金来源。

山东

响应能力:形成占上年电网最大直调负荷5%的需求侧机动调峰能力。

市场主体:

电力用户,工业用户属于当年度山东电力市场交易用户,用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其中经济型用户(负荷聚合商)需具备分时计量条件且单个户号年用电量500万千瓦时及以上。用户侧储能设施、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原则上应具备单独计量条件。单个工业用户的响应能力原则上不低于500千瓦,非工业用户的响应能力原则上不低于200千瓦。

负荷聚合商,原则上单个工业用户响应量低于1000千瓦、非工业用户响应量低于400千瓦的由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需求响应。工业用户响应量大于1000千瓦,非工业用户响应量大于400千瓦的可自主参与需求响应,也可通过负荷聚合商代理参与。

响应分类:削峰需求响应、填谷需求响应;紧急型需求响应、经济型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紧急型需求响应补偿费用包括容量补偿费用、电能量补偿费用和考核费用;经济型需求响应补偿费用只包括电能量补偿费用。采用“单边报量报价、边际价格出清”模式,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用户。

补偿费用来源:紧急型削峰、填谷需求响应补偿费用计入供电成本,经济型削峰、填谷需求响应补偿费用暂从电网公司参与跨省区可再生能源现货市场试点形成的资金空间支出。

浙江

响应能力:2020年实现全省精准削峰负荷响应能力达到400万千瓦,负荷侧调峰能力达到统调最高用电负荷的5%左右。

市场主体:突破工业用户作为单一主体参与模式,进一步汇集储能设施、充电桩、商业楼宇、居民家庭等多种负荷类型,积极试点负荷集成商代理方式,实现小散用户高效聚合资源。在水泥、铸造、黑色金属、制药等行业开展实时响应可行性研究及试点。研究电信运营商、大型数据中心等新型用户需求响应可行性方案。

响应分类:日前需求响应(削峰日前需求响应、填谷日前需求响应)、实时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削峰日前需求响应按照单次响应的出清价格、有效响应电量进行补贴,出清价格设置4元/千瓦时价格上限;填谷日前需求响应执行1.2元/千瓦时年度固定补贴单价;实时需求响应执行4元/千瓦时年度固定补贴单价。

补偿费用来源:2020年度电力需求响应补贴资金来源于2019年跨区域省间富余可再生能源电力现货交易购电差价盈余部分。

江苏

响应能力目标:逐步形成峰时平均负荷5%左右的需求响应能力。

市场主体:居民用户、工业企业、负荷集成商、拥有储能设施的用户、充电桩运营商。

响应分类:约定需求响应、实时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

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错避峰)的可中断负荷按照其响应类型和响应速度试行可中断负荷电价。T≤60分钟 ,电价标准为10元/千瓦;60分钟<T≤120 分钟,电价标准为12 元/千瓦;T>120分钟,电价标准为15元/千瓦。

对通过需求响应临时性增加(填谷)负荷,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执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约定响应谷时段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为5元/千瓦,平时段补贴为8元/千瓦。

补偿费用来源:

2015年,江苏开始实行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对315千伏安及以上大工业用户7、8两月每天上午和下午各一个小时,在峰期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1元,这部分电费全部用于补贴需求响应临时性减少的高峰电力负荷,并保证尖峰电价增收资金和电力需求响应补贴支出之间的基本平衡。

尖峰电价增收的资金用于需求响应可中断电价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补贴的支出,按照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安排使用,增收资金可跨年滚动使用。

河南

市场主体:

凡响应能力500千瓦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和响应能力200千瓦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设备接入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且运行状态良好的,均可自愿参与需求响应工作。符合以上条件的电力用户可直接申请参与需求响应,也可通过售电企业或电能服务机构以集中管理的形式参与需求响应。

响应分类:约定需求响应、实时需求响应。

补偿价格:约定需求响应:60分钟≤T≤120分钟,补贴价格6元/千瓦·次;T>120分钟,补贴价格为9元/千瓦·次。

实时需求响应:30分钟≤T≤60分钟,补贴价格为12元/千瓦·次;60分钟<T≤120分钟,补贴价格为18元/千瓦·次。

补偿费用来源:电网企业发放的需求响应补贴成本纳入输配电价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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