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防疫,也需要加强对用户隐私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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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天津瞰海轩小区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后,赵先生发现网上流传着一份来自非正常渠道的调查报告记录了其和家人详细家庭住址、手机号等信息。赵先生称其接到很多来自陌生人打来的电话,不断受到骚扰和语言攻击。

疫情期间,健康码、行程码等数据上报程序在追踪感染者、密接者的活动轨迹,统计日常健康状况,预判疫情态势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疫情防控手段的数据化为人们编织了一张严密的数字防疫网的同时,也把个人信息置入了一个全景敞开式的环境中,随时面临着被盗取的危险。个人信息的泄露不仅会加剧人们对信息安全的担忧,大大降低人们上报真实信息的主动性,导致信息收集的形式化、流程化,而且也会让诈骗等犯罪行为趁虚而入。在享受大数据技术带来的便利时,如何处理好大数据防疫与隐私保护的关系,这一问题值得人们深思。

从技术角度,完善防疫手段的技术支撑可以在有效控制疫情反弹的同时,加强隐私的保护。当前,扫描二维码、小程序上报信息的方式存在很大的信息泄露隐患。区块链技术与大数据相结合可以对个人上传的信息提供加密保护。只有涉及疫情防控的有关人员和部门才有权利查看或使用。每一次的查看和使用行为都会被载入历史记录,且不能篡改,可以实现个人信息后续流向的有效追踪,增强了个人信息存储的安全性。

从法律法规方面,今年2月,网信办发布了《关于做好个人信息保护利用大数据支撑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指出为疫情防控、疾病防治收集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但就目前来看,我国法律法规存在对疫情期间个人信息泄露的责任主体划分并不明晰,对窃取个人信息的行为打击处罚力度不够大,针对性不够强。立法部门要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将阳光照进更多隐秘的角落。

在监管方面,疫情信息收集方对于保护公众隐私的意识薄弱。此前超七千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被泄露,宁夏一工作人员违规泄露排查疫情信息等事件都是由于信息收集者直接将个人信息转发到微信群中,不免会被别有用心者盗取传播。相关部门可通过与技术机构合作,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对于非法传播个人信息的行为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避免让公民的隐私裸奔在公众视野下,履行好公民隐私守门人的职责。

在全国性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面前,公民上报个人健康信息、实现防控数据化对于控制疫情至关重要。但在后疫情时代,做到保障生命健康安全的同时,能够使公民让渡的隐私范围最小化,这样才能让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人。
责编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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