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用户在互联网中真正拥有自我保护意识,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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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个月,中国和美国的互联网企业日子纷纷开始不好过起来。前有谷歌、Facebook被美国反垄断机构牢牢盯上的消息,后有国内职能部门的“反垄断指南”开始征求意见,一时之间,互联网巨头们或多或少,要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未来了。

大洋彼岸,互联网四巨头成了“众矢之的”

这段时间,“反垄断”这个词可以说是互联网行业中的一个热门词汇了。不断在新闻中出现的各种反垄断调查,也在微博话题中有了不小的关注度。

这在对垄断话题并不怎么敏感的国内,可以说是大新闻了。

事实上,小黑在开头所说的“这两个月”并不准确,在查询过相关资料之后,小黑发现,互联网巨头们遭遇的反垄断指控在进入2020年之后,几乎没有间断过。

6月16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对苹果公司旗下的Apple Pay和App Store展开反垄断调查;

8月14日,加拿大反垄断机构开始对亚马逊展开反垄断调查;

9月5日,意大利最高反垄断机构宣布启动对苹果、Dropbox和谷歌的云存储服务的反垄断调查;

10月3日,美国众议院司法反垄断小组委员会认定苹果、Facebook、谷歌和亚马逊是类似“石油大亨和铁路大亨时代”的垄断。

11月13日,土耳其反垄断机构宣布对谷歌处以2560万美元的反垄断罚款。

这一系列的反垄断调查在10月20日达到了最高潮:美国的司法机构正式向谷歌提起反垄断诉讼,并密切筹划着向Facebook发起反垄断诉讼。

不过,从对谷歌的反垄断诉讼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美国司法机构的妥协。起诉书中的一句话,大致概括了这起反垄断案的要点:“(谷歌)签订了包括预装软件、默认软件等在内的排他性协议,锁定了搜索广告的分销渠道,阻止竞争对手进入,是反竞争行为。”

换言之,这次针对谷歌的反垄断案,仅限于对谷歌搜索花费数十亿美元成为iPhone的默认搜索引擎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原先许多人猜想的“拆分谷歌”,似乎并不会成为现实。

此前,曾有不少人猜测谷歌或将被拆分

“反垄断指南”上线,创业公司的福音来了?

巧合的是,就在全球“围剿”美国四大科技巨头的同时,我国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也于11月10日发布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

在这份“反垄断指南”发布后,国内的几家互联网巨头的估价纷纷以暴跌来回应,这一份指南对市场的影响力可想而知。

不过,正如小黑在前面所说,国人对“反垄断”的关心程度,其实并不高。今年1月份,同样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却几乎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甚至微博上的相关话题,只有5个讨论。

这次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说了什么内容呢?小黑特地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官网下载了这份征求意见稿,然后忍不住笑出了声:这对我们普通消费者来说,可真是一件大好事。

例如,许多媒体报导的“反垄断指南将打击大数据杀熟行为”,就来自于第三章第十七条的第二款。

▲ 这一条对大数据杀熟做出了严格界定

除了网络普遍提及的“反垄断指南”对强制二选一、强卖保险等问题的界定之外,其实它还对许多方面做出了严格的界定,例如初创公司的收购、对不同企业设置的歧视性标准等行为。

谷歌

▲ 这一款专注于对初创企业的恶意收购

从此之后,不仅电商平台无法再通过大数据割VIP用户的韭菜,连小微企业也不用再担心被某鹅恶意收购,或是遭遇到地方保护措施的排挤了。

总体而言,这份“反垄断指南”虽然来得晚了一些,但依然保护了从消费者到小微企业这两类“弱势人群”的基本利益。不论是消费行为、还是商业经营,互联网巨头可以为所欲为的时间真的不多了。

在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的同时,对反垄断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然而,对巨头的约束,更重要的还是每一个用户都有保护自己的意识。

从两年前某度董事长李彦宏狂言“中国人愿意用隐私换便捷”,到现在没有苹果和谷歌的反垄断话题在微博只有寥寥几个讨论,如何让用户在互联网浪潮中真正拥有自我保护意识,还有非常漫长的路要走。

责任编辑:x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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