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和探讨通信信息产业网业分离才是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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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关于电力、电信等包括其它的一些被称之为垄断行业领域的“网业分离”的改革探讨,不仅涉及到部门利益和市场资源的整合,而且在分离方式、方法、市场体制的设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监管、公平与竞争等方面,各方专家的争论也异常激烈。同样,对于被许多人冠以“依旧是垄断行业”的通信业的网业分离,政府解决问题的思维,企业化解问题的思维和经济学家优化市场的思维,也不尽一致,各方均提出了自己认为适合的解决方案。

通信业网业分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不断推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建立具有公平竞争的市场体制,全面提升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率和价值,实现宏观引导下的产业发展的高能动性的可选路径之一。对通信产业而言,网业分离是一个可探讨的运营组织方式和运营配置手段,但是,网业分离不论采取什么样的方案,首先必须明确:网业分离问题必须要有“公平的市场法则和公平的交易载体”做为基础支撑,这也是以往打破行政垄断和行政干预改革的一个最主要的思路。如果在制度建设、法规制定、监管体系、国有企业改革四个方面,以及“开放与做强”的关系等方面,没有夯实基础,盲目地推出通信业网业分离,很可能事倍功半。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网业分离曾经作为这些国家打破垄断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垄断行业的分拆肢解,包括对垄断企业的分拆来解决市场的公平交易,以此保证市场的活力,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环境保障,并建立相关的监管体制。

我国在这个领域也已经探讨了许多的方案,比如最早的电力行业的网业分离,电信行业的几次分拆,都试图要解决这些领域难以解决的市场结构失衡、竞争无序、体制僵化、开放受阻、新业态难以进入、核心资源被垄断、创新发展不畅的问题。通信业最近的一次重组,成立铁塔集团,其实就是移动通信产业内部的一次重要的网业分离的尝试,建立铁塔公司也是试图通过基站建设和网络运营的分离,探讨服务采购的一次改革。

 

但是从运行的实际效果看,这一次网业分离的尝试,虽然是以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与移动网运营相分离为目的,但是并没有解决“价格控制和价格形成机制领域”的改革目标,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市场体制下,铁塔既没有能力控制价格,也不允许形成新的价格垄断,因此,在这次分离中,所谓市场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基础设施与运营的分离,既没有形成新的市场组织架构,也不能消除固有的垄断环境。三大运营商在市场价格和自身网络规划的架构下,依旧各建各的基站,并没有形成理想中的全面向铁塔集团购买服务,而唯一带来的是市场竞争是许多民营机构纷纷造杆建基站,导致标准混乱、价格混乱,遍地开花,管理失控。所以,我们今天需要认真地反思,网业分离究竟是要解决垄断问题,还是要解决市场体制和资源合理配置的问题。不仅要从通信业自身评估网业分离的产业效益,还需要从经济学的思维角度对网业分离进行认真的思考和重新评估。

要基于中国国情实施网业分离

相比于发达国家,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自身的特殊性。首先,我国市场体制的建立,与我国产业的不断发展和升级密切相关,而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产业的升级和发展既需要公平市场的建立,同时又需要集中优势的资源,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以此实现由产业大国向产业强国的转变。

基于中国实际国情,通信业网业分离,如果没有解决体制建设和市场规制问题,简单地以打破所谓的垄断为目的,那么,必然会导致优势的产业可能因为过度的竞争,而削弱其本身的产业优势和市场价值,而落后的企业,由于过度的参与市场价格的拼杀,也导致自身资本的分解和竞争力的进一步不足。

换一个角度思考,在传统大工业主导的时代,打破某一个企业的垄断,最好的手段就是对垄断性的企业进行市场分拆,以此实现市场结构的合理化。但是近20多年,随着科技的发展,特别是互联网和数字经济的高速发展,融合式的经济模式正在主导新经济。它已经成为新经济的主流,其中在数字化经济领域,我们很难想象将一家具有垄断地位的科技巨头公司的ICT业务给肢解开。事实上,在数字经济时代,ICT是IT、IC、通信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已经交融在一体的全新的产业业态。而现代通信产业,网络基础设施本身就具有传输优化的功能,这其中涉及到大量ICT技术的支撑,基站与传输系统和相关的数据识别、采集系统相互交织融合,并附有了存储、计算、优化、数据识别、网络安全的能力,而网络运营自身在不能与基础网络融合为一体的情况下,大数据、边缘计算、专网服务,以及工业互联网的实施等,只能是各自为政,难成系统。这就是现代通信信息产业的产业特质。

与目前存在的互联网平台垄断不同,所谓的通信信息产业的“垄断”,在现阶段,主要是技术产品、技术链、技术产业链和技术融合体系形成的垄断,相信这种垄断未来将会在新的技术体系下,逐步成为一套相对固化的体系或产品体系,到那个阶段,真正的垄断破坏性才能显现出来,才有必要用新的市场组织体系打破它。 

因此,通信信息产业的网业分离,不单是“分”和“离”的问题,是否实施网业分离,应有以下几个标志:是否有利于市场的合理竞争、是否有利于通信信息产业做大做强、是否适应数字经济时代产业融合发展的大趋势、是否能够体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质,而不是简单照搬发达国家的模式、是否有利于信息通信网络资源的优化和建设、是否能够推进创新市场和创新经济的发展、是否真正能够为新进入者和创新企业带来良性发展的机会、是否能够保障国家的信息化进程不受影响。

只有充分考虑以上问题,我们下一步研究和探讨通信信息产业网业分离才是有的放矢,才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才是真正的科学态度。

原文标题:史炜:通信业网业分离需先解决体制和规制问题,才不是为了改革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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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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