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在印起诉OP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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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国产手机最新消息:诺基亚日前在印度德里高等法院对OPPO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下达禁令以阻止OPPO在印度销售侵权产品。对此,OPPO否认侵权,并以涉案专利的有效性、必要性、管辖权以及诺基亚提供的FRAND条款等多个理由对诺基亚的诉讼提出抗辩。

引人关注的是,德里高等法院为此发布了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命令,驳回OPPO的异议,继续审理诺基亚的诉讼。法院还开辟了为诺基亚的标准必要专利设定全球FRAND费率的可能性。该费率将适用于OPPO全球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而不仅在印度生效。法院认为,这将避免因不同国家的许可费率不同而产生的法院选择、多重诉讼、判决冲突以及许可费叠加等问题。

法院还指出,OPPO已同意接受印度法院的管辖,并且未在其书面声明中对全球费率选择提出质疑。此外,诺基亚已同意放弃在英国的平行诉讼,并在英国寻求全球税率,以便印度法院能够就该问题做出裁决。

记者了解到,OPPO已向诺基亚提起反诉,寻求专利不侵权和无效声明,并要求按照当地的FRAND费率进行许可。法院表示,不会干预OPPO与诺基亚在中国进行的诉讼,将充分尊重中国法院的主权,不会发布任何与其裁决相冲突的命令。

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德里法院此次颁布的命令意义重大,是印度法院首次表示愿意为标准必要专利设定全球FRAND费率,可能对印度乃至全球的专利许可格局产生重大影响。

上海瑞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冉鑫告诉记者,FRAND行为以及许可费率的确定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中的核心问题。标准必要专利权人由于在许可其标准必要专利的相关市场上会产生支配地位,常常与标准实施人在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条件的谈判中发生争议,要求比正常实施专利更高的许可费率或许可条件,即所谓“专利劫持”的现象。所以全球知识产权领域达成共识,按照“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进行许可,从而保证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和标准必要专利使用者之间达成善意双边谈判。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中利用这项技术标准。

“但目前法院能否在当事人未达成管辖合意的情况下,裁判标准必要专利的全球FRAND许可费率尚存在巨大分歧。如果印度德里高等法院未经OPPO认可,继续作出为诺基亚的标准必要专利设定全球FRAND费率的行为,可能会面临OPPO方对裁决的上诉。”冉鑫说。

冉鑫介绍说,目前我国法院对于裁判全球FRAND许可费率持较为开放的态度。根据规定,若双方当事人在许可谈判时有达成全球许可的意愿,并且案件与中国法院具有更密切的联系,中国法院就可以裁判全球许可条件。但最高人民法院也指出,当事人之间的管辖合意并非特定法院就SEP全球许可条件进行管辖和处理的必要条件。具体裁判方向,还要视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但在英国等地,只要案件落入当地法院宽泛的管辖权范围内,法院就可以裁判全球FRAND许可费率。冉鑫举例说,无线星球在英国起诉华为侵犯其专利权案中,无线星球请求法院为双方裁决涉案专利组合的全球FRAND许可费率。英国高等专利法院法官,支持了无线星球的请求,认为一方当事人请求裁判全球FRAND许可费率,而另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时,英国法院仍有权进行裁判。印度也有可能效仿英国作出类似的裁决。

关于OPPO该如何应对法院可能作出的不利判决,冉鑫表示,除了常规的上诉流程外,企业可以坚决表达反对不合理的高额专利使用费,并联系当地上下游的相关合作方共同解决问题,保住已有的当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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