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网融合接入整体方案_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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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在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演进过程中,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其技术功能趋于一致,业务范围趋于相同,网络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能为用户提供语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三合并不意味着三大网络的物理合一,而主要是指高层业务应用的融合。三网融合应用广泛,遍及智能交通、环境保护、政府工作、公共安全、平安家居等多个领域。以后的手机可以看电视、上网,电视可以打电话、上网,电脑也可以打电话、看电视。

  接下来跟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关于三网融合的整体方案、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三网融合接入整体方案

  三网融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重点领域的改革,积极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决策部署,为切实加快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推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促进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 总体目标

  到2015年,实现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融合发展,新型信息产品和服务不断涌现,网络利用率大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迅速提升,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产业、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进一步发展,社会主义进一步繁荣,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丰富多样、快捷经济的信息和文化服务。

  (二)阶段目标

  试点阶段(2010-2012年):以推进广电和电信业务双向阶段性进入为重点,制定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不断扩大试点广度和范围;加快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升级和改进。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产业格局;探索建立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调整完善网络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规划发展、网络信息安全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用户权益保护等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保障三网融合规范有序开展的政策体系和机制体系。

  推广阶段(2013-2015年):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的网络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明确双向进入业务范围。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网络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IPTV、手机电视的集成播控业务由广电部门负责,宣传部门指导。符合条件的国有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以及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和IPTV传输服务、手机电视分发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要按上述要求,落实现行政策规定,向符合许可条件的广电企业、电信企业颁发相应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信息网络音视频节目服务经营许可证。

  2、组织开展三网融合试点。研究制定三网统合试点方案,选择一批符合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明确试点业务种类、运营方式、配套措施,指导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按照试点业务范围开展相应的业务。有关部门要切实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研究解决试点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广电电信业务相互结合。试点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3、加强市场监管。广电和电信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按照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非歧视原则加强对广电企业、电信企业的监管管理,维护良好的行业秩序。广电部门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安全播出、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电信部门按照电信监管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络互通互联、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

  (二)加强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1、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整合。全面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优化网络资源配置,提高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和对综合业务的支撑能力,建立符合全业务运营要求的可管、可控、具备安全包装能力的技术管理系统和业务支撑系统。适应三网融合需要,按照网络规模化、产业化运营的要求,积极推进各地分散运营的有线电视网络整合,采取包括国家投入资金在内的多种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市场手段,通过资产重组、股份制改造等

  方式,研究提出组建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方案,作为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统合的市场主体,负责对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逐步现实全国有线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国家级有线电视网络公司要积极推动三网融合进程,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开展多种业务,努力为广大用户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经济的广播电视节目和综合信息服务。2.推动电信网宽带工程建设。加快电信宽带网络建设,大力推动城镇光纤到户;因地制宜,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3.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研究制定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办法。积极推进网络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充分发挥各类网络和传输方式的优势,避免重复建设,实现网络等资源的高效利用。符合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要求的网络建设,要纳入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投资计划。

  (三)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1.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职责。积极探索三网融合形势下党管媒体的有效途径。按照属地化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2.加强技术监控系统建设。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相应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控系统,充分发挥现有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监控技术平台、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的作用,加快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监控能力,为保障网络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提供技术支持。

  (四)切实推动产业发展

  1.大力发展新兴产业。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三网融合有利条件,大力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推动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统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2.加强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和制造。从我国实际出发,着眼长远发展,广泛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大科技攻关力度,努力攻克一批三网融合需要的核心技术,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加快研发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求的集成电路、软件和关键元器件等基础产品、开发双向数字电视、多媒体终端、智能化家庭设备等应用产品,推动宽带信息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调发展。

  3.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国家标准体系。由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广电总局加强国家标准的整体规划和研究,充分考虑行业应用实际和技术路线特点,加快制定适应三网融合的网络、业务、信息服务国家标准,建立科学完善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的国际化。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优先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中央宣传部、中央外宣办、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国资委、质检总局、广电总局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研究、协调和解决三网融合涉及的重大问题,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做好网络建设发展的统筹规划,推进三网统合工作顺利进行。在工作协调小组下组建三网融合专家小组,为三网融合提供决策咨询。

  (二)加强政策扶持。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和产业化专项,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扶持三网融合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基础技术和关键软硬件的研发和产业化。积极引导三网融合与信息化工程建设和相关行业应用相结合,大力开发信息资源,鼓励内容产品创新和业务形态创新。对三网融合设计的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金融、财政、税收等支持。将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和业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快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三)完善法律体系。加快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法律体系。制定完善广电、电信行业管理法律法规,清理修订相关文件规定,为广电机构从事电信业务,电信企业从事广电业务提供法律保障。

  (四)加快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建立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监管体制。进一步落实深化电信体制改革措施,加强电信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三网融合的电信监管体制。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运营机构转企改制,培育建立有线电视网络全国统一运营的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与三网融合相适应的广电监管体制。

  (五)保障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三网融合环境中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问题的研究,建立健全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有效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

  三网融合推广方案

  三网融合

  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三网融合有关部署,现就三网融合推广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将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扩大到全国范围,并实质性开展工作。

  (二)网络承载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宽带通信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下一代互联网建设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取得突破性进展,掌握一批核心技术,产品和业务的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三)融合业务和网络产业加快发展。融合业务应用更加普及,网络信息资源、文化内容产品得到充分开发利用,适度竞争的网络产业格局基本形成。

  (四)科学有效的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基本健全,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基本形成。

  (五)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更加健全,技术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国家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六)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和服务,活跃信息消费市场,拓展信息消费渠道,推动信息消费持续稳定增长。

  二、主要任务

  (一)在全国范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

  1、确定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分期分批扩大至全国。各省(区、市)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称省级协调小组)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省(区、市)开展双向进入业务的地区,报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2、开展双向进入业务许可审批。在全面做好试点地区双向进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个、许可一个”的原则,开展双向进入许可申报和审批工作。广电企业在符合电信监管有关规定并满足相关安全条件的前提下,可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比照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基础电信业务、基于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网络电话(IP电话)业务,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还可基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开展固定网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可从事除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互联网视听节目信号传输、转播时政类新闻视听节目服务、除广播电台电视台形态以外的公共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传输、手机电视分发服务。国家和省级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业务审批权限,受理广电、电信企业的申请,同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经营许可证。企业取得许可证后,即可依法开展相关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3、加快推动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IPTV传输系统对接。在宣传部门的指导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切实加强和完善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建设和管理,负责节目的统一集成和播出监控以及电子节目指南(EPG)、用户端、计费、版权等的管理,其中用户端、计费管理由合作方协商确定,可采取合作方“双认证、双计费”的管理方式。IPTV全部内容由广播电视播出机构IPTV集成播控平台集成后,经一个接口统一提供给电信企业的IPTV传输系统。电信企业可提供节目和EPG条目,经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审查后统一纳入集成播控平台的节目源和EPG。电信企业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应积极配合、平等协商,做好IPTV传输系统与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对接,对接双方应明确责任,保证节目内容的正常提供和传输。在确保播出安全的前提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与电信企业可探索多种合资合作经营模式。(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4、加强行业监管。电信、广电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对广电、电信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维护良好行业秩序。电信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电信监管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经营电信业务企业的网络互联互通、服务质量、普遍服务、设备入网、网络信息安全等管理;广电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有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对从事广播电视业务企业的业务规划、业务准入、运营监管、内容安全、节目播放、服务质量、公共服务、设备入网、互联互通等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督促已获得许可的地区全面落实双向进入,推动相关企业实际进入和正常经营,丰富播出内容,提高服务水平。电信和广电企业要相互合作,优势互补,推动双向进入业务快速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

  (二)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改造和统筹规划。

  1、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加快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模数转换进程。采用超高速智能光纤传输交换和同轴电缆传输技术,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建设。建设下一代广播电视宽带接入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海量下行宽带、室内多信息点分布的优势,满足不同用户接入带宽的需要。加快建设宽带网络骨干节点和数据中心,提升网络流量疏通能力,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加快建设融合业务平台,提高支持三网融合业务的能力。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要加快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全国一张网,带动各地有线电视网络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引导有线电视网络走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道路。充分发挥有线电视网络的国家信息基础设施作用,促进有线电视三网融合业务创新,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服务品质和终端用户体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参加)

  2、加快推动电信宽带网络建设。实施“宽带中国”工程,加快光纤网络建设,全面提高网络技术水平和业务承载能力。城市新建区域以光纤到户模式为主建设光纤接入网,已建区域可采用多种方式加快“光进铜退”改造。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提高行政村通宽带、通光纤比例。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提升网络流量疏通能力,骨干网全面支持IPv6。加快业务应用平台建设,提高支持三网融合业务的能力。(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参加)

  3、加强网络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继续做好电信传输网和广播电视传输网建设升级改造的统筹规划,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共建共享合作模式,促进资源节约,推动实现网络资源的高效利用。加强农村地区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努力缩小“数字鸿沟”。(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资委等参加)

  (三)强化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监管。

  1、完善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管理体系。结合文化改革发展重大工程的实施,推进国家新媒体集成播控平台建设,探索三网融合下党管媒体的有效途径,健全相关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播出内容和传输安全。完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重点加强对时政类新闻信息的管理,严格规范互联网信息内容采编播发管理,构筑清朗网络空间。(中央宣传部、网信办、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安部等负责)

  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谁办网谁管网的原则,健全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企业要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行业网络安全相关政策要求,完善网络信息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技术措施,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评测、风险评估和应急演练。建立事前防范、事中阻断、事后追溯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体系,落实接入(含互联网网站、手机、有线电视)用户实名登记、域名信息登记、内外网地址对应关系留存管理制度,为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增强三网融合下防黑客攻击、防信息篡改、防节目插播、防网络瘫痪等能力。加强三网融合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前的安全评估,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2、加强技术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提高隐患发现、监测预警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按照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要求,统筹规划建设网络信息安全、文化安全技术管理系统,加快提升现有国家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理平台、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三网融合新闻信息监测管理系统的技术能力。加快地方网络信息安全技术管理平台建设,积极研究适应三网融合新技术、新业务的安全技术管理手段,加强相关技术研究,提高安全技术管理能力。(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广电信息网络视听节目监管系统要进一步提高搜索发现能力,在节目集成播控、传输分发、用户接收等环节部署数据采集和监测系统,及时监测各类传输网络中视听节目播出情况,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视听节目和违法信息。(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等参加)

  3、加强动态管理。强化日常监控,确保及时发现安全方面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处理,及时、客观、准确报告网络安全重大事件。充分发挥国家三网融合安全评估小组的作用,对重大安全问题进行论证并协调解决。省级协调小组办公室下要成立安全评估小组,定期开展安全评估,协调解决安全问题。(中央宣传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四)切实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1、加快推进新兴业务发展。进一步探索把握新型业务的发展方向。鼓励广电、电信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充分利用三网融合的有利条件,以宽带网络建设、内容业务创新推广、用户普及应用为重点,通过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以及其他融合性业务,带动关键设备、软件、系统的产业化,推动三网融合与相关行业应用相结合,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设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鼓励各类网络文化企业生产提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信息内容产品。(中央宣传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2、促进三网融合关键信息技术产品研发制造。围绕光传输和光接入、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领域,支持高端光电器件、基于有线电视网的接入技术和关键设备、IPTV和数字电视智能机顶盒、互联网电视及配套应用、操作系统、多屏互动技术、内容传送系统、信息安全系统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加快更高速光纤接入、超高速大容量光传输和组网、新一代万维网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加强三网融合安全技术、产品及管控手段研究,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布局和标准制定工作。支持电信、广电运营单位与相关产品制造企业通过定制、集中采购等方式开展合作,带动智能终端产品竞争力提升。(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国资委、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3、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建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与广电企业、互联网企业、信息内容供应商等的合作竞争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和价格收费行为,加强资费监管,维护公平健康的市场环境。鼓励电信、广电企业及其他内容服务、增值服务企业加强协作配合,创新产业形态和市场推广模式,鼓励创建三网融合相关产业联盟,凝聚相关产业及上下游资源共同推动产业链成熟与发展,促进创新成果快速实现产业化。(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4、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标准体系。围绕三网融合产业发展和行业监管的需要,按照“急用先行、基础先立”的原则,加快制定适应三网融合要求的网络、业务、信息服务相关标准,优先制定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相关标准,尽快形成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三网融合标准体系。企业开展相关业务应遵循统一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在规范行业发展、保障市场秩序等方面的作用。(质检总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参加)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推动制定完善电信、广电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电信法、广播电视传输保障法立法工作,清理或修订相关政策规定,为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提供法律保障。(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负责)

  (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及相关产业发展专项等,支持三网融合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推动业态创新。将三网融合业务应用纳入现代服务业范畴,大力开发信息资源,积极创新内容产品和业务形态。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形成支持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网络发展的长效机制。对三网融合相关产品开发、网络建设、业务应用及在农村地区的推广给予政策支持。(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三)提高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水平。城乡规划建设应为电信网、广播电视网预留所需的管线通道及场地、机房、电力设施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场所应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开放,并为网络的建设维护提供通行便利。(各地政府,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四)完善安全保障体系。研究加大资金落实等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完善三网融合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各省(区、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监管平台,有效维护网络信息安全和文化安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财政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信办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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