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能效标准报批 带动节能新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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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板电视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将与标准同步实施,能效等级标识将清晰、直观地反映每台平板电视产品的能效指数和待机功率,并可清晰、直观地比较不同型号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我国能效标准的制定旨在公平地评价电视产品的能源效率,推动节能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高级工程师 阮卫泓

随着全球对节能产品需求的不断增多,各国纷纷出台相应的能效标准,以此规范企业的行为。我国《平板电视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于2009年6月形成报批稿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并被建议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该标准于2007年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启动,国内主要平板电视生产企业和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均参与了标准制定工作。

各国纷纷制定能效标准

  随着全球对家电产品节能要求的不断提高,世界各区域及国家已陆续制定并发布实施电视机产品的节能规范。美国的EnergyStar3.0(能源之星3.0)中关于电视机的规定已于2008年11月生效。欧盟的EuP指令(《用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强制规定了2010年需要符合的最低标准。日本的相关标准和澳大利亚的节能标签也于2009年实施。

目前,国际上影响最大的两个针对电视机产品的能耗评价体系分别是美国环保署(EPA)主导的能源之星3.0和欧洲遵循的EuP框架协议。这两个评价体系均没有区分电视的显示方式,笼统地将阴极射线管(CRT)、液晶(LCD)、等离子(PDP)甚至背投影(DLP、LCoS)等各种不同显示方式的电视机一并作为体系的评价对象,同时提出了“技术中立”的观点。

能源之星3.0和EuP的评价体系主要包含开机状态和待机状态能耗两部分。其中开机状态能耗建立在能耗(W)和显示面积(inches2/cm2)基础上,并且考虑到固有分辨力的不同对功耗的影响,在规范中给出了不同的限定值。

目前国际上主要的电视机能效评价体系中的开机功耗均采用DraftIEC62087,Ed2.0《音、视频及相关设备功耗测量方法》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用“标准模式”的功耗作为评价参数,“标准模式”被定义为由厂家预置的、提供给用户作为家庭环境使用的模式。但实际上评价体系并没有对“标准模式”的设置进行规定,而电视机的功能和工作状态设置对功耗的影响非常大,“标准模式”的测试结果只能说明被测样机在某一种特定工作状态下的能耗,因此将这个结果作为可以进行比较的评价参数显然不合理。目前美国和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纷纷在评价体系中增加了关于亮度输出的规定。其中欧盟要求家庭模式下的亮度不得低于产品最大亮度的65%,美国加州补贴计划要求家庭模式下的亮度不得低于产品最大亮度的75%。

 

 

STM32/STM8

意法半导体/ST/S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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