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互联网、社交媒体、应用程序能够如此迅速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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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如此之快除了创新,别无选择

设想一下,如果现在是1960年,你是一位即将推出下一个重大产品的企业家。

假设你的产品非常具有革命性,而且将会获得广泛的认知和口碑传播。若要获取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用户,需要多长时间? 

首先你需要大量资本来建立工厂,招聘员工,生产产品。然后,一旦产品准备好发布,你还需要大量广告、新闻报道、口碑传播和辛苦的渠道拓展,才能有机会得到大量用户。

即便如此,即使这个产品真的是一款革命性的产品,那么你仍然需要十年甚至更久的时间才能获得广泛的应用和普及。

根据历史数据,汽车需要62年才能拥有5000万用户;电话经过3年时间才进入五万个家庭,经过50年才获得5000万用户;要达到5000万用户,个人电脑则用了14年,手机用了12年。 

互联网

但这些都是需要原材料、熟练工人和规模经济的实物商品。它们是由原子组成的,而原子必须遵守物理定律。从购进原材料到生产,到物流,到送到你手上,都必须遵守它。

互联网时代,你不需要生产实物产品,需要做的就是编写一段有用的代码,它可以无限期地复制或重复使用,边际成本接近于零,并且可以像野火般快速蔓延。

互联网时代的数字商品传播速度是传统实物商品无法比拟的。例如,互联网用了7年就拥有了5000万用户,微信只用了10个月,而增强现实游戏精灵宝可梦(Pokémon Go)只用了短短19个天。

如果进一步分析,除了上图中的汽车、电力、电话……,我们还会发现更多技术与产品普及速度的惊人差别:彩色电视机、微波炉、数码相机……。无论如何,我们都可以清晰地看到,互联网以摧枯拉朽的力量改变了一切。 

互联网

从本质上来说,这就是实物产品与数字产品的区别。而在这个快得让人回不过神来的转变过程中,“网络效应”悄悄地在背后发挥着作用。

梅特卡夫定律对此有着非常形象又具有前瞻性的描述。它是一种网络技术发展规律,由3Com公司创始人、计算机网络先驱罗伯特·梅特卡夫提出。

互联网

梅特卡夫定律指出:网络的价值等于网络节点数的平方,网络的价值与联网的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换句话说,也就是: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的平方的速度增长。这意味着商品或服务的每个额外用户都会为该网络中的其他用户增加附加价值。 

数字领域的新产品或服务可以利用这种网络效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获得用户。

这就是为什么互联网、社交媒体、应用程序能够如此迅速地发展。

这也是为什么微信能够在10个月,增强现实游戏精灵宝可梦(Pokémon Go)能够在短短19天内达到5000万用户的原因。

而现在,凭借无与伦比的网络连接和全球超过40亿的互联网用户,下一个重大产品获得5000万用户的速度可能会比精灵宝可梦更快,可能只需要几天,甚至几个小时内就能完成。

这种增长叫做“指数级增长”,而能抓住这种机会的企业凤毛麟角。要成为这一金字塔顶端的企业,长期的积累,过人的眼光,突破性的思维只是基础,运气更是必不可少。

而在技术与产品普及速度如此之快的残酷现实中,你能否搭上快车,也可能决定了企业的生死存亡。

变化如此之快。除了创新,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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