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企业出海遭遇国际纠纷,周密布局应对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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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发布消息称,广州市浩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浩洋公司)在一起针对LED舞台灯的“337调查”的法律抗辩中,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证明了其独立研发、在先使用相关技术等事实。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终止对浩洋公司的“337调查”。

近年来,我国LED企业加大开拓国际市场,在“走出去”过程中,经常遇到“337调查”等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对此,有专家表示,国外企业发起“337调查”的背后是以知识产权为手段,打压竞争对手,然后争夺国际市场。要应对此类争议,国内企业一方面要具备扎实的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另一方面更要做足诉讼准备,及时制定周密可行的诉讼策略。

企业出海遭遇国际纠纷

浩洋公司是一家从事系统性舞台灯光、LED照明器材等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其产品远销至美洲、欧洲、日本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然而,今年初的一则新闻,把浩洋公司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3月6日,美国Fraen Corporation公司(下称Fraen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交“337调查”申请,指控浩洋公司等6家中国企业出口的LED舞台灯涉嫌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包括排除侵权LED照明设备及其组件进入美国市场;在60天总统复审期内对侵权LED照明装置及其组件的进口施加保证措施,以防止Fraen公司权益在美国市场受到进一步损害等。成立于1942年的Fraen公司,是一家电子元件制造商,业务范围涵盖航空航天、汽车、商用仪器、航海、医疗、科学仪器、光学等行业的高精度创新产品,Fraen公司此次提起“337调查”涉及两件专利。

浩洋公司董事长蒋伟楷在接受采访时介绍,在Fraen公司提出“337调查”申请后,浩洋公司积极应诉,并在法律抗辩中成功地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证明了其独立研发、在先使用相关技术等事实。最终,Fraen公司单方面提交了无条件终止进行调查的动议。7月12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行政法官初裁同意Fraen公司对应诉企业的终止调查动议。随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终裁公告,终止对中国LED舞台灯应诉企业的“337调查”。

周密布局应对侵权风险

事实上,这不是我国LED企业首次面临“337调查”。据相关资料统计,自2008年以来,针对我国LED产业和企业提起的“337调查”申请已至少有6起,今年就有两起,涉及多个细分领域。比如,3月27日,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中国企业生产的LED显示屏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对于国内LED企业缘何频频遭遇 “337调查”,有专家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LED企业在设备、技术等方面的不断进步,国内企业对国际市场及利益分配格局产生了潜在影响,成为国外同行的有力竞争者,国外同行欲通过此种方式争夺国际市场份额。此外,在蒋伟楷看来,目前,我国LED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正不断提高,但核心专利的积累与国外企业还有一定差距,发明专利积累还不足。相比之下,LED行业上中游的核心专利主要集中于一些国际巨头手中,其通过专利布局等,希望将竞争对手排除在国际市场之外。

那么,我国LED企业该如何应对侵权诉讼?蒋伟楷建议,首先,我国LED企业要具备扎实的产品研发及创新能力,并开展周密的知识产权布局。尽管此次是浩洋公司首次面对“337调查”,但并没有手足无措,而这主要源于公司对自身创新能力及知识产权布局的重视。从创立之初,浩洋公司便进行了全球化知识产权布局,建立了包括专业舞台灯光产品在内的专利池,拥有300余件专利。其次,在遇到诉讼时,要积极应对,不要消极对待。浩洋公司在收到起诉状后,在商务部、行业协会等指导和帮助下,迅速成立了联合应对小组,涵盖法务、专利、技术、市场等人员,第一时间对相关专利与产品进行深入分析,快速检索与查找了行业内同类型产品的相关专利,形成了非常具体、有说服力的分析报告。在与律师深入沟通后,针对起诉方的专利与诉求,提出了100多个质疑点,使得对方申请延迟答复,成功让起诉方单方面提出无条件终止对浩洋公司进行调查的动议。

此外,蒋伟楷还建议,国内企业要做到知己知彼。在应对诉讼时,应分析原告企业的真正目的以及是否存在和解的可能性等,待这些问题都了解清楚后,再制定应对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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