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星技术有限公司好吗?中星技术2018年上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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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星技术”)近日在证监会网站发布了首次在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招股书显示,中星技术拟在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本次发行前,中星技术总股本为36,00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数不超过1.2亿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10%。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邓中翰领衔,研发投入占比达70.31%

资料显示,中星技术于2007年成立,2016年上半年重组了中星微集团旗下安防视频监控业务,共拥有16家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1家参股公司,公司产品包括视频监控前端产品、后端产品、平台产品、解决方案、运营服务等。

中星技术拥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邓中翰领衔的研发团队。截至2018年3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总数为833人,其中研发技术人员为469人,占总员工人数的56.3%。中星技术及其子公司拥有专利共404项,其中发明专利401项。

报告期内,中星技术研发费用分别为10,742.71万元、9,182.05万元、11,127.67万元和3,324.1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39%、9.77%、5.73%和70.31%。

据悉,中星技术研发团队参与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简称SVAC)、《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信息安全技术要求》(GB35114)、《安全防范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8181)等多个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的制定。

募集13.6亿元,邓中翰为实际控制人

招股书披露,本次IPO募集资金用于基于SVAC2.0标准的新一代智能视频监控产品产业化项目,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视频云平台项目,研发中心改建扩建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安防

中星技术表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开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稳步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链,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和项目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事实上,邓中翰除了领衔中星技术的研发团队外,还是中星技术实际控制人。截止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邓中翰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堆龙中星微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34.61%的股份。

公开资料显示,邓中翰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1997年6月至1998年7月,任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高级研究员;1998年8月至1999年9月,任美国PiximInc.董事长、创建人;1999年10月至2017年12月,任北京中星微董事长、首席科学家;2007年4月至2017年12月,任中星有限董事长;201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在上述节点的1999年,邓中翰从美国回国,开始担任“星光中国芯工程”总指挥,组建了芯片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邓中翰带领研发团队研发“星光”系列数字多媒体芯片,积极参与SVAC国家标准等国内标准的制定,并承担了国家“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国家发改委高技术服务业研究开发及产业化专项、国家973计划项目等多项国家重大攻关任务。

业绩逐年增长,毛利高大客户集中

报告期内,受益于安防视频监控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和竞争力的提升,中星技术业绩实现逐年大幅增长。2015-2017年以及2018年1-3月,中星技术营业收入分别为6.55亿元、9.39亿元、19.43亿元和4727.5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880.40万元、1.49亿元、2.37亿元和-2445.67万元。

2015年度至2017年度,中星技术营业收入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72.17%和100.89%。

报告期内,中星技术来自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集成和安防视频监控设备收入分别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99.64%、98.38%、97.97%和78.44%,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中星技术作为视频技术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所提供安防视频监控系统集成项目需要依据项目具体情况组织设计、采购、生产和实施,因此公司毛利率处于相对较高水平。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9.42%、32.08%、32.41%和18.16%。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1-3月,中星技术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占当期公司全部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33%、73.72%、58.64%和78.09%。中星技术表示,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比例均高于50%,单个金额较大项目的实施是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的主要原因。

中星技术的主要客户包括大同市公安局、太原市公安局、张家界市公安局等政府机构和中国电信等国有企业,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报告期内中星技术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当期销售总额比例超过50%或者严重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曾借壳综艺股份,应收款项净额同步提升

中星技术的前身中星有限原为中星微的全资子公司。中星微电子是第一家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中国芯片设计企业,2015年12月18日中星微完成退市。

2016年5月4日,综艺股份发布收购预案修订稿,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中星技术100%股权,交易标的作价101亿元。2016年9月26日,综艺股份公告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够成熟,故重组终止,重启安排并未在公告中提及。

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3月31日,中星技术应收账款净额分别为48,716.33万元、52,976.81万元、108,844.51万元和108,319.2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4.32%、56.39%、56.02%和2,291.23%,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94%、21.53%、23.27%和24.49%。

如加上销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截至2015年12月31日、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3月31日,发行人应收款项净额合计分别为60,928.65万元、109,945.65万元、283,417.78万元和280,086.6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95%、117.02%、145.86%和5,924.56%,占当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7.44%、44.69%、60.59%和63.31%,总体来看,应收款项净额处于较高水平。

中星技术的主要客户为公安机关等政府机构及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客户付款流程较为复杂且周期较长,报告期内在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同步增长。中星技术表示,未来,随着销售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款项规模可能持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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