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最高法院起诉高通违反贸易公平法,涉嫌垄断的案子有了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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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ederal Trade Commission ,简称“FTC”)起诉高通涉嫌垄断的案子尚未结束,不过,韩国公平贸易委员会(Korean Fair Trade Commission, “KFTC”)多年前起诉高通违反贸易公平法,涉嫌垄断的案子则有了新进展。

KFTC此前在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中发现,高通公司在2000年至2009年期间,每个季度都向三星电子和LG电子支付了数百万美元的奖励,条件是他们在某些智能手机型号上只使用高通芯片。KFTC表示,在购买其射频芯片的某些时期,高通向LG支付了更多的奖励,并通过滥用市场垄断违反公平市场惯例规则。

2009年,KTFC对此开出了当时史上最大的一笔罚款——2732亿韩元(约合2.43亿美元)。不过,高通拒绝支付罚款,并提起了上诉。

作为一审法院的首尔高等法院在2013年6月做出了有利于KFTC的裁决,称高通公司的激励措施迫使韩国买家不再与该芯片制造商的竞争对手展开其他交易,高通提供回扣是滥用垄断地位的行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该裁定指出,专门支付给LG电子的激励阻断了至少40%的市场,也就是LG电子当时在韩国的市场份额。

对于首尔高等法院的裁决,高通并不认可,于是向韩国最高法院提起了上诉。

在经过了5年多时间的审理之后,近日韩国最高法院做出了裁决,其支持了首尔高等法院一项有利于KTFC的裁定,即认定高通提供回扣的行为违反了贸易公平法。

不过,在最新裁定中,韩国最高法院表示,“并不能认定高通向LG电子提供回扣的做法导致韩国40%的CDMA2000射频芯片市场被阻断。”它补充称,2006年至2008年间,LG电子在CDMA2000手机市场的份额仅为21.6%至25.9%。因此LG不断增加使用高通芯片对市场竞争影响其实很小。所以并不能认定在高通向LG电子提供回扣的期间发生了“市场封锁效应”,因此对于这部分罚款应当予以取消。另外在此期间,三星电子使用了更多的非高通射频芯片,高通在韩国的市场份额也从2002年的91.4%急剧下降到2004年的77.1%。

因此,对于原来的2730亿韩元的罚款,韩国最高法院取消了400亿韩元至500亿韩元(约合3554万美元至4442万美元)的罚款,法院裁定高通至少必须支付2000亿韩元(合1.8亿美元),其余的部分可以交给下级法院重新酌情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在针对高通的另一起反垄断案件中,2016年12月底,KFTC以高通在授权专利、销售智能手机芯片时妨碍竞争,向高通开出约1.03万亿韩元的罚单(当时约合人民币59亿元),创下韩国反垄断罚金历史记录。

KFTC认为高通滥用市场垄断地位,在销售芯片时强迫手机制造商为一些不必要的专利支付费用,同时他们还拒绝向其它调制解调器芯片制造商授权标准必要专利,这种行为妨碍了竞争。

随后在2017年2月份,高通向韩国高等法院提出两起上讼,第一要求撤销KFTC的裁决,第二请求暂缓执行KFTC的整改要求,直至上诉判决出来。

2017年9月4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驳回了高通的第二项上诉,称低级法院的裁决不会对高通的业务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要求高通对其在韩国市场的垄断行为进行整改。此外,KFTC还要求高通以合理的价格与竞争对手(其他芯片厂商)商讨专利授权事宜。如果需要,还要与手机厂商重新拟定芯片供应协议。不过对于高通的第一项上诉,韩国法院当时并未作出裁决。

如果韩国法院的判决生效,那么高通就需要与韩国手机厂商(三星、LG等)重新拟定芯片供应协议。此外,此项判决可能会影响到目前美国FTC对于高通的反垄断调查,以及高通与苹果在美国的关于专利授权费的官司,甚至会影响到高通与其他国家际手机品牌之间的授权协议。

所以,在收到此项裁决之后,高通立即表示不服,宣布将再次向韩国高院进行上诉。

随后在2018年2月,三星电子与高通达成了专利交叉许可协议,并退出了该诉讼。三星的退出削弱了KFTC在诉讼中的地位。不过,2018年12月,LG电子加入了KFTC对高通的诉讼。

据了解,自2017年10月以来,韩国FTC与高通已经举行了十多次听证会和问讯。法院可能还需要几年时间才能作出最终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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