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的治理值得我们关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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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各种科技的发展,城市建设的智慧化脚步未曾停歇,近年来更因为云端服务、物联网、移动智能装置等技术或应用的突飞猛进,为智慧城市带来更进一步的发展,但技术或产品往往只是表像,真正为城市治理带来重大突破的关键,其实还是科技造成的观念改变,也是智慧城市2.0的发展关键。

智慧城市的价值,不只是导入新科技,更要让市民感到生活的真正便利。

以人为本的2.0概念

工业时代的创新,主要是以制造面向为主,是以生产者为核心,通常是从技术本身为出发点,创新的过程及结果,相对是比较封闭的,主导者甚至会以“使用者不见得知道自己的真正需求在哪里”为诉求,不会关心终端使用者的真正需求,形成一种“由上到下”的1.0创新模式,许多城市提供的服务,往往也只能由城市治理者自己来发想,因为现实面也确实缺乏适当的科技或方法,能够迅速理解市民的想法。

但信息时代的创新,城市治理者可以比过去更快速掌握市民的需求,因为移动装置的普及,以及物联网等资通讯科技的发展,大量累积的信息可以做为城市治理的根据,治理者不能也不需要再像过去一样封闭,开启“由下而上”的2.0创新模式,这种以“使用者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为特点,进一步推动生活方式、工作方式、组织方式、社会形态的深刻变革,才是当今智慧城市发展过程中应该关注的重点,而非只是投资硬件建设而已。

以中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为例,投顾业者即指出,智慧城市的发展重点,已经由项目建设转向服务营运,设法寻找全新的营运模式,如交通信息管理、停车信息管理、市民公共服务管理、老年及健康管理等。

智慧城市的服务供货商,必须要善用作为顶层设计者、项目建设者以及运营服务者的经验,在整合政府、互联网、智慧城市上下游产业链各方资源方面,对市民需求有更多的理解,才能找出与市民息息相关的交通信息服务、智能医疗、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等覆盖全市人口的庞大蓝海市场。

发现需求的能力是治理首要目标

随着人口迅速集中,现代城市的管理系统也变得更加复杂,包括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社会福利等,智慧城市想要发挥良善的治理功能,首先就是要善用新一代的通讯及感测技术,能够随时随地找到问题,才能据此找到解决的方向,进而解决问题。

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已可通过传感器、射频识别技术(RFID)、3S(GIS、GPS、RS)等技术,实时撷取任何需要监控、连接、互动的物体或过程,所产生的声、光、热、电、力学、化学、生物、位置等各种需要的信息,再透过网络及云端运算的过程,实现物与物、物与人的广泛连接与感知、识别、分析、交互与管理,这种以移动科技、物联网、云端运算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展现了一个充满智慧化的世界,也成为智慧城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回顾全球不同国家在智慧城市方面的探索与实践,都相当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最早甚至可追溯至1992年新加坡提出的“智慧岛计划”,但直至2010年,全球才开始掀起一股建设热潮,关键就在于前述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终于发展到实用阶段。

由于各国城市建设脚步不一,法令规定也多有差别,不同的地区看待智慧城市的发展方向,也有所不同。如欧美国家因为城市建设历史悠久,加上民主政治的运作过程比较不易迅速产生结果,因此会比较重视能源、交通、医疗等单一领域的信息基础建设,如在经济已经相当发达、生活已经相当便利的城市,会更加重视能源的使用效率,会希望透过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

新兴国家则因为城市建设无历史包袱,往往会更加重视多元整合的目标,而且因为经济还在起飞过程,往往会更加重视信息科技对于城市的经济产业、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功能的提升。

不同的城市,会有不同的需求,但如果让每个城市治理单位,按照自身职责范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有可能会因为各部门对于智慧城市的建设思路、标准和政策意见各有侧重,在面对多点示范和不同标准规范时,难以判断和选择,更有可能发生各部门无法齐心协力和资源整合的问题。

事实上,每个城市治理单位会有本位主义,其实不足为奇,城市治理者唯有自我要求,从市民需求出发,以各种基础网络为支撑建设感知设施,通过信息融合分析,一方面提供智慧服务,同时不断检讨改进,是否符合市民需要,尽量让用户参与意见,唯有开放创新的态度,才有办法建设出以市民需求为中心的智慧城市。

建立正确评价体系为当务之急

如果不能先行掌握主要的需求,城市治理单位各自为政,智慧城市往往流于口号。但如何评估建设和验收智慧城市的质量,更是智慧城市治理当前的重要课题。

如以维也纳理工大学Rudolf Giffinger教授为首的研究小组,从智慧人群、智慧经济、智慧治理、智慧流动、智慧环境、智能生活等六大层面出发,在2007年10月提出包含31项二级指标、74项三级指标的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并在对前述的指标体系进行标准化变换与加总后,对70个欧洲中等规模智慧城市的发展水平进行了测算与排名。

结果表明,瑞典、芬兰等北欧国家,以及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奥地利的城市智慧程度较高,也成为欧洲各国建设智慧城市的参考指标。

IBM则是在2009年8月发布《智慧的城市在中国》白皮书,提出智慧城市建设应该基于人(公共安全、医疗教育与生活质量)、商业(商业计划、对外开放、投资、劳工立法、产品市场立法等)、运输(公共交通网络、海运和空运)、通信(电子通讯的基础架构,如电话、宽带和无线网络)、水(水资源回收、供应与清洁)和能源(生产、运输体系与废弃物处理)等六大核心系统,做为构建智慧城市的评价指标体系。

国际智慧城市组织(Intelligent Community Forum;ICF)则是从宽带连接、知识型劳动力、创新、数字融合、小区营销与宣传等五个方面,去评价智慧城市的发展水平,并于2012年1月公布了“2012全球顶尖7大智慧城市”入选名单,美国德州奥斯汀、芬兰奥卢、加拿大魁北克、美国加州滨江、加拿大圣约翰、加拿大斯特拉特福与***地区台中市,也因此并列全球顶尖7大智慧城市。

宁波市人民政府,则是邀请来自于工程院等机构的学者专家,订定出由6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39个三级指标构成,具体评估要点总计达119项的评价指标。其中,6个一级指标是:智慧基础设施、智慧治理、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人群和智慧环境。

但整体而言,各国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其实目前仍处于探索阶段,许多智慧城市在建设过程时,甚至根本没有任何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参考。由于现有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范围有限,而且存在主观指标所占比重较大、指标数量偏多、评估对象偏窄等缺陷,如何梳理智慧城市的内涵与主要内容,并据此构建出一套最适合市民需求,具有一定应用价值与参考意义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可能是智慧城市导入各种信息科技基础建设时,必须优先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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