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说
爬电距离是沿绝缘表面测得的两个导电零部件之间或导电零部件与设备防护界面之间的最短路径。即在不同的使用情况下,由于导体周围的绝缘材料被电极化,导致绝缘材料呈现带电现象。
在电气上,对最小爬电距离的要求,和两导电部件间的电压有关,和绝缘材料的耐泄痕指数有关,和电器所处环境的污染等级有关。对最小爬电距离做出限制,是为了防止在两导电体之间,通过绝缘材料表面可能出现的污染物出现爬电现象。爬电距离在运用中,所要安装的带电两导体之间的最短绝缘距离要大于允许的最小爬电距离。在确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时,应考虑额定电压、污染状况、绝缘材料、表面形状、位置方向、承受电压时间长短等多种使用条件和环境因素,在先进的设备与产品标准中均有此规定值。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是两个概念,在进行判断时必须同时满足,不可以相互替代。电气间隙的大小取决于工作电压的峰值,电网的过电压等级对其影响较大,爬电距离取决于工作电压的有效值,绝缘材料的CTI值对其影响较大。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所以根据定义,爬电距离任何时候不可以小于电气间隙。当然对于两个带电体,通常是无法设计出爬电距离小于电气间隙来的。
一般来说,爬电距离要求的数值比电气间隙要求的数值要大,布线时须同时满足这两者的要求(即要考虑表面的距离,还要考虑空间的距离),开槽(槽宽应大于1mm)只能增加表面距离即爬电距离而不能增加电气间隙,所以当电气间隙不够时,开槽(槽宽应大于1mm)只能增加表面距离即爬电距离而不能增加电气间隙,所以当电气间隙不够时。
电气间隙的决定:根据测量的工作电压及绝缘等级,即可决定距离。但通常一次侧交流部分:保险丝前L—N≥2.5mm,L.N PE(大地)≥2.5mm,保险丝装置之后可不做要求,但尽可能保持一定距离以避免发生短路损坏电源。
一次侧交流对直流部分≥2.0mm;
一次侧直流地对大地≥2.5mm (一次侧浮接地对大地);
一次侧部分对二次侧部分≥4.0mm,跨接于一二次侧之间之元器件;
二次侧部分之电气间隙≥0.5mm即可;
二次侧地对大地≥1.0mm即可。
附注:决定是否符合要求前,内部零件应先施于10N力,外壳施以30N力,以减少其距离,使确认为最糟情况下,空间距离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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