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时代政法网络舆情治理可以调整哪一些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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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更迭推动传媒生态更趋向于智慧化、高效化,同时也为政法网络舆情治理带来一系列的伦理和安全问题。政法舆情牵涉到政务系统的公信力、社会稳定、国家安全。伴随着传播技术的革新,如何规避风险、把握机遇至关重要。

应用现状

新媒体技术与人工智能的发展,为政法舆情治理注入了新鲜的活力,政务新媒体作为引导舆论的重要载体,正在积极探索与时俱进的信息传播模式和社会治理格局。借助于人工智能技术,当前政法部门已经构建了一套完整的网络舆情治理“预警—回应—重塑”体系。

移动互联时代,舆情的前期监测与预警显得至关重要。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智能终端等信息技术手段,利用高度开放的数据系统,开展多渠道的数据采集,进而进行精准识别的数据处理来量化世界,能够实现对数据进行自动分析和抓取,通过数据加工实现“增值”。目前,人民网舆情监测中心、清博舆情、中青舆情监测室、新浪舆情通等舆情监测平台,都可实现对新闻门户、论坛、博客、微信、微博、电子报、SNS载体的舆情动向的全天候监测。

当重大舆情事件发生时,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机器人写作可以迅速抓取互联网中的关键信息,识别“新闻源”是否真实可靠,通过算法和程序合成一篇即时的新闻消息,即“机器人新闻”可在几秒内完成,在特殊的政法舆情事件如一些重大自然灾害或者交通事故中,可以发布即时可靠的新闻信息来稳定舆情。

同时,以大数据、算法等技术为基础的人工智能在与传媒产业深度融合中,产生了数据新闻和可视化新闻。通过用数据来驱动、展现新闻内容,更加直观和具有说服力。微信公众号“网易数读”、搜狐数据之道、新浪图解新闻、腾讯新闻数据控就是基于数据新闻衍生出的新闻形态。

人工智能在舆情较为稳定的后期,也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算法推送可以实现信息推送的“私人订制”,助力主流媒体在舆情事件发生后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导权,促使舆情朝着良性方向发展;沉浸式新闻,增加可看性和趣味性,可以用直观易懂的方式向受众呈现新闻事件发生的过程,有利于新闻事实的快速传播。

当前的治理困境

大数据应用与舆情应对的最重要环节是对舆情数据的分析,进而采取正确的应对思路,这是舆情治理的核心。但人工智能对舆情大数据的抓取、分析只能基于数据理性,其在研究方法上具有先天性的缺陷:在选取、分析数据时缺乏人性化的内容分析,海量数据产生的舆情动态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直观。在网络舆情的热点发现、跟踪分析过程中,机器自主研判可能出现新的偏差。

随着人工智能与信息分发过程的深度融合,政法类新闻信息也会加入智能分发的行列,但与普通社会新闻不同,政法事件关乎更大范围内的利益和安全,以技术理性为特征的“算法推荐”将内容的分发交给机器人决定,面临着把关人缺失的问题,在内容的导向、隐私的泄露、内容的真伪性等方面存在着诸多“真空”。

“人工智能+媒体”机器人新闻还可以被利用来充当网络水军,营造出虚假舆论,混淆视听。虽然一些带有敏感信息的字眼会被后台屏蔽删除掉,但无孔不入的数据在技术的加持下,仍然会成为一大安全隐患。

首先,“人工智能+媒体”的传播模式通过用户个体的浏览记录、阅读喜好进行信息推送,使得用户的兴趣和关注点日益细微、个性化,日益远离公共领域和公共话题。公共领域逐渐被一个又一个小圈层所代替,当涉及到公共利益的政法舆情事件突发,主流媒体无法及时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社交网络和移动终端又能够使负面舆情迅速发展到难以控制的局面,使舆情治理陷入恶性循环。

其次,一些平台也通过人工智能进行算法推送,不需要思索,后台会源源不断地输送同类娱乐内容,用户容易陷入这种肤浅的、充满感官刺激的表层娱乐中。过度娱乐化会令人丧失理性和思考能力,失去了理性的公众,就容易受到负面情绪和错误观念的支配。部分热点事件涉及政法机关的失误,一些程序不规范、违法办案、危害公共利益等案件,容易在“刻板印象”和“民粹主义”的驱使下引发大规模的负面舆情。

解决当前困境的对策

对于技术边界带来的发展困境,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加进人工干预。政法网络舆情的应对,归根结底是一种信息传播行为和社会治理行为,它依靠媒介技术的发展并从中受益,还需要推进人工参与,将传播策略与技术优势结合起来,创造精神价值。对于涉及体育财经、科技等方面的新闻,尽管人工智能在信息采集中可以实现“自主操作”“一键生成”,但政法舆情应对涉及对案件的梳理、民意的调查、舆情的疏导,需要综合传播学、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相比于技术理性带来的变革,价值理性更多的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理性,其目标是维护人的尊严、提升人的价值、满足人的长远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完善,这也是政法网络舆情治理的最终目标。

人工智能时代下,完善互联网舆情治理,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且迫切的。国家作为宏观调控的主体,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及其发展,要尽快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司法规则,使案件争议有法可依;提升平台的监测技术,将危害国家社会的言论扼杀在摇篮里。趋利避害,使之成为社会治理、维护网络空间稳定、保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技术中性论认为,技术并不具有明显的利弊之分,技术带来的影响取决于使用技术的人。针对个性化推荐带来的弊端,政府应当出台硬性的政策规定,比如建立多维算法推荐指标,降低热度指标在算法中的权重;制定“反个性化传播”的算法规则,在个性化推荐的过程中,除了推荐和用户观点一致的信息外,还要推荐和用户观点相反的信息,让用户更加全面地看待问题,避免公共领域“圈层化”。

网络舆情可以在短时间内传递、发酵,因此,及时有效的监测系统对于舆情的治理来说非常重要。完善平台的监测技术,对于涉及领土主权、危害国家安全、危及社会秩序的言论,可以做到及时清除,在最大程度上减少网络水军、僵尸号等营造的虚假舆论带来的危害。

作为政务信息的传播主体,为了适应人工智能环境下的传播生态,政务部门务必要重视传播手段的革新。同时,为了持续政府部门基于人工智能打造的数据舆情监测中心不应该是一个独立割裂的部门,它应该成为政府治理舆情、发布信息的决策依据,要充分利用数据资源进行全网搜索、追踪舆情发展的方向,运用图表等可视化数据技术,全面呈现事件的来龙去脉,及时制定相应的回应方案。

同时,政法舆情治理不单单是政务部门的工作,我国的新闻媒体是政府和人民的耳目喉舌,也是网络舆论的主要引导者,主流媒体拥有专业化的传播队伍,应该积极寻求新闻报道的智能化、多样化,守住舆论高地,慢慢找回“议程设置”的主体地位,增加话语权。

责任编辑: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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