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常识
关于跨步电压的安全距离法律法规有:
1、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 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二)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2、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一)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二)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第十六条第四款,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
当跨步电压达到40~50V时,将使人有触电危险,特别是跨步电压会使人摔倒进而加大人体的触电电压,甚至会使人发生触电死亡。
当电气设备发生接地故障,接地电流通过接地体向大地流散,在地面上形成分布电位。这时若人们在接地短路点周围行走,其两脚之间。(人的跨步一般按0.8米来考虑)的电位差,就是跨步电压。由跨步电压引起的人体触电,称为跨步电压触电。人体受到跨步电压作用时,人体虽然没有直接与带电导体接触,也没有放弧现象,但电流是沿着人的下身;从一只脚经胯部到另一只脚,与大地形成通路。触电时先是感觉脚发麻,后是跌倒。当触到较高的跨步电压时,双脚会抽筋而倒在地上。跌倒后,由于头脚之间的距离大,故作用于身体上的电压增高,触电电流相应增大,而且也有可能使电流经过人体的路径改变为经过人体的重要器官,如从头到脚或从头到手。因而增加触电的危害性。人体倒地后,电压持续2秒钟,人就会有致命危险。跨步电压的大小决定于人体离接地点的距离,距离越远,跨步电压数值越小,在远离接地点20米以外处,电位近似于零越接近接地点,跨步电压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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