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区块链技术是怎么样现实有事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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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币的背后,除了加密技术作为支撑系统之外,还有应用生态系统或社会问题,其中包括发行权和接链权等权限问题,比如这些权力是否开放,或在什么程度上开放等

简要地说,区块链既不是加密技术,也不是数字币,而是一种以加密技术为安全保障的电子化交易信息公示系统,其功能类似于经公证了的信息公示牌。面对区块链技术支撑的虚拟产品,人们只需要输入一串验证码符即可反向验证或判断所公示的信息之真伪,或从而有理由相信其为真品。可以说,这是数字化技术普及时代社会生活的必然需要。

然而,现实并不像纯技术世界那般理想。至少区块链理想模型的两个前提假设,即链接权全程开放和由理性的人作为共识机制的主体来决定链条的发展方向,是有可能不成立的或有可能被现实因素打破。这意味着:区块链不必然去中心化,并且“多数决”的共识机制有可能失灵。

理想模型受多重现实因素影响

所谓去中心化,是以分布式记账、链接权开放与多数决原则下的共识机制为前提的。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与应用有去中心化发展的路向,但这不是唯一的路向。原因是:“去中心化”路向所预设的那些前提,比如,在区块成“链”过程中必须采取分布式记账、链接权开放、权级平等的网络主体民主且共同决定链条发展的“正途”等,都是理想状态即纯技术状态下的一种理论假设。

在笔者看来,这不是必然的或唯一的选择,现实中有其它替代性的成链模式。此外,理想模型中的“链接权开放”、网络主体民主且共同决定的“共识机制”也是一种理论假设,至少从纯粹逻辑的角度看,这种理论假设是逻辑上可证伪的。因为区块链的链条上第一个打包的人就是“集权”的,而不是理想模型中所预设的通过开放、竞争、民主产生。

同样,从实际运营角度来看,在什么层次和层度上开放、开放层的交易者打包和上传接链的意愿或动力来源是什么、打包链接后的安全管控的责任交给谁、如何落实到位等问题依然很多。这些问题显然不是纯粹加密或编码技术就可以解决的,因此,也需要在纯技术之外的其它外力机制来管控、修正,以弥补理想模型中存在的不足。

其次,理想模型认为,权级平等的记账主体在多数决原则下可以形成一个共识机制。笔者认为,这其实也一个假设。该假设存在很多现实限制,并且更致命的是,该机制在特定情况下会出现失灵。

比如,就现实限制因素而言,以区块链应用场景之一——数字币为例,在数字货币架构体系中,权级平等几乎是一种“妄想”。因为铸币权是主权,不可能放权于众。

此外,在数字币理想模型下,各记账主体的记账动力来源于奖励机制(如比特币体系中的“挖矿”)。而现实生活里,数字币将是法定币,法币不可能降格为对记账行为的奖励品而被无偿取得。没有奖品就没有记账和链接的动力,这就使得理想模型中的积极打包、争相链接、链接权开放的假设成为空谈。

超强算力是区块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在算力优胜原则面前,区块链理想模型中的“多数决”原则也会瞬间失灵。在计算机软硬件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除了算法变得重要之外,算力也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决胜因素。

我们有理由相信,区块链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超强算力而不是人海战术。在许多国家正倾力发展的性能超级强大的银河计算机、量子计算机等超强机器和国家力量面前,分布式记账者小米加步枪的游击队式的算力(“挖矿”能力)与这些超级机器相比,显然是微不足道的。

那么,算力超强的力量就有可能“垄断”链接权和链条发展的“正途”决定权,使理想模型中所假设的平权记账主体的共识机制成为永远无法兑现的虚幻泡影。

在一定意义上讲,区块链并不是加密技术本身,也不是数字货币本身,它只是经加密了的交易信息全流程公示系统,其功能在于让交易者之间形成信任关系。正因如此,区块链技术可以应用于很多领域,而不是简单地应用于数字货币。这也就是如今出现诸多“区块链+”的模式的原因,因其可以在各个数字世界里发挥信息公示功能,促进交易者之间的互信。

当然,这里的“交易者”并不只是商人,而是指整个交易流通环节中的每一个经手人。对应到现实生活中,以司法审判中的电子签名为例,经过这样的加密技术处理后所公示的信息,法官输入验证密码并成功验值后,才能相信眼前所看到的(或当事人所提交的)电子证据中的电子签名为“真品”,而不是伪造的PS图片。

“多数决”原则的理论假设或成噩梦

当前,人们一谈到区块链,极容易联想到数字币尤其比特币。这也许是因为比特币是区块链技术工作者向世人展示的第一个区块链应用实例。

笔者认为,数字币要想取代纸币并成为流通尺度,必须解决至少以下三个基本问题,即:以加密技术来达到保真、以国家主权来保信用、以国家法律来保值。有人认为,区块链技术足以达到保真的效果,因此,另外两个要求根本没有必要考虑。但笔者认为,这是技术绝对主义的一厢情愿,前文对理想模型的分析与批判也说明了这一点。这也是美国不同意脸书发布数字币的原因之一,因为美联储根本不愿意把铸币权让予一个企业。

区块链,作为经加密技术处理的交易全流程信息公示系统,是数字币的底层核心技术,但该技术不足以解决一个数字商品能够升格为一国之币的全部问题。同样,人们对于比特币的迷恋,同样也有技术全能主义的意识形态影子。

笔者并不完全认同这种技术全能主义的前提假设。恰恰相反,在数字币的背后,除了加密技术作为支撑系统之外,还有应用生态系统或社会问题,其中包括发行权和接链权等权限问题,比如这些权力是否开放,或在什么程度上开放等。

这些问题之所以能成为问题,就是因为区块链技术并不必然排斥中心化。并且在算力优胜原则面前,“多数决”原则的理论假设恰恰成了技术全能主义者的悖论和噩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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