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必须从保护先天不良电池的角度出发,应考虑几个问题:
1、放电时给落后倾向的电池减负,降低其放电电流。
2、放电到末期,均衡电流不足以负担时,应该控制器输出信号发出信号,降低整组电池的总电流。这需要控制器配合
3、电池放电到剩下少量电量时,车辆停止运行,电池电压回升,落后电池有可能是电压低,也有可能是电压高。
此时不能以静态电压高低来判断电池是否应该“被均衡”或者干脆关掉均衡器。
4、充电时可以适当限制单只电池电压异常升高,但是却失去了电池的自均衡作用,就像人的防御体系被药物替代一样。
解决的办法是对此组电池进行特殊模式充电,参考超压自修复原理。
为什么修复电池需要超压?因为此时电池真的需要超压!均衡器在此时应该退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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