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电网
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了《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宽带网络和5G领域)的通知》,通知指出将重点支持虚拟企业专网、智能电网、车联网等7大领域的5G创新应用提升工程。且申报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中央预算内对工程按1.5亿元、1亿元、0.5亿元三档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占核定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通知指出在面向智能电网的5G新技术规模化应用方面,将基于5G新型网络架构及智能电网场景,开展5G端到端网络切片及资源调度系统研发,研发网络关键设备和原型系统,提供融合5G技术的智能电网整体解决方案。
其中5G承载电力业务不少于20个,研发并量产具备标准授时等功能的电力定制化终端不少于200台,搭建5G网络与智能电网业务系统结合的应用平台、部署5G基站数目不少于50个,边缘计算(MEC)平台不少于2个,终端数量达到1000台以上,示范应用场景数目不少于20个;且支持5G与智能电网融合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详细原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宽带网络和5G领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通信管理局,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着力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组织实施2020年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宽带网络和5G领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突出重点,聚焦信息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项目,关注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创新方式,充分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确保项目评审公正、规范、科学;强化监管,突出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协同推进,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的检查和指导,协同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二、支持重点
(一)基础网络完善工程。
面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组织实施基础网络完善工程,以省为单位开展相关区域内县城和乡镇驻地城域传输网、IP 城域网节点设备新建和扩容,开展县城至乡镇、地市至县城之间光缆、通信杆路/管道、光传输设备建设和扩容,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接入速率和普及水平,支撑乡村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和教育信息化转型升级,为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重要保障。
指标要求:(1)单一省市实施区域不少于15个县(区、市、旗)(。2)工程实施区域内90%以上宽带用户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70%以上宽带用户开通 100Mbps 及以上速率业务。(3)县城具有2个以上业务出口节点,县城至地市具有2个以上光缆路由。(4)县城至地市的上联带宽平均达到50Gbps 以上,乡镇至县城的平均上联带宽达到10Gbps 以上。(5)为宽带网络覆盖县城、乡镇周边相关农村提供网络接入条件,做好基础设施支撑。(6)新建和扩容设备均应支持IPv6协议,并能按需开通IPv6专线业务。
(二)5G创新应用提升工程。
1. 面向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5G智慧医疗系统建设。开展基于5G新型网络架构的智慧医疗技术研发,建设5G智慧医疗示范网,构建评测验证环境,推动满足智慧医疗协同需求的网络关键设备和原型系统的产业化,加快5G在疫情预警、院前急救、远程实时会诊、远程手术、无线监护、移动查房等环节的应用推广,有效保障医护人员健康,为应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提供重要支撑。
指标要求:(1)建设包括医院内部网络、远程医疗专网、应急救治网络的5G智慧医疗示范网,5G基站数量不少于30个,远程医疗专网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不少于20家,医疗急救车信息化改造不少于10辆。(2)建设智慧医疗平台系统,支撑诊断场景及手术类型不少于10 种,服务医院和企业用户不少于80家。(3)具备车载移动多方会诊能力,并发会诊量不少于100组,支持智能医学影像辅助诊断功能。(4)开展移动查房、移动护理、多学科协同会诊、远程病理诊断等不少于8项示范应用,开展远程虚拟现实(VR)急救、急救车现场急救、无人机远程急救等不少于3种急救应用。(5)支持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搭建5G智慧医疗评测验证环境,开展5G智能医疗健康产品与系统的评测验证。(6)满足行业信息共享制度规范要求。
2. 面向“互联网+”协同制造的5G虚拟企业专网建设。建设服务企业或园区的5G网络,搭建基于5G网络的工业协同制造平台,推动5G技术与工业网络、工业软件、控制系统融合,加快工业协同制造平台及解决方案的推广及应用,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
指标要求:(1)企业或园区内,部署服务于虚拟企业专网的5G基站不少于10个,边缘计算(MEC)平台不少于2个。(2)在20类工业终端或装备上部署5G终端模组,终端部署规模达到1000台以上。(3)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资源,或建设协同制造操作系统云平台,与主流工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实现5G网络、终端能力调用及监测,具备百万级以上规模终端的接入管理能力。(4)实现30个以上特定场景的工业应用,支持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3. 面向智能电网的5G新技术规模化应用。基于5G新型网络架构及智能电网场景,开展5G端到端网络切片及资源调度系统研发,满足智能电网业务管理区隔离、业务隔离等网络需求。研发网络关键设备和原型系统,提供融合5G技术的智能电网整体解决方案。
指标要求:(1)针对智能电网不同业务网络性能需求,满足业务安全隔离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要求,5G承载电力业务不少于20个。(2)研发并量产具备标准授时等功能的电力定制化终端不少于200台。(3)搭建5G网络与智能电网业务系统结合的应用平台,部署5G基站数目不少于50个,边缘计算(MEC)平台不少于2个,终端数量达到1000台以上,示范应用场景数目不少于20个。(4)支持5G与智能电网融合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4. 基于5G的车路协同车联网大规模验证与应用。建设C-V2X规模示范网络,验证典型应用场景下的C-V2X车路协同平台功能和交互能力,以及相关 C-V2X/5G模组、设备的功能及性能,并对大规模测试数据进行规范和分析。开展满足C-V2X大规模测试结果要求的相关模组、终端产品及平台的产业化研发。
指标要求:(1)完成支持C-V2X 技术的模组、设备(车载端和路侧端)的产业化研发,实现至少 200 辆车载设备和 200 个路侧设备的安装,实现至少 10 个模组的车载测试验证。(2)在 1 到 2个地级市开展示范应用,部署 C-V2X 车路系统应用平台,支持百万级设备或千万级消息并发。(3)制定车路协同大规模测试验证数据开放规范,构建测试数据库,制定车路协同 C-V2X 相关标准。
5. 5G+智慧教育应用示范。基于 5G、VR/AR、4K/8K 超高清视频等技术,打造百校千课万人优秀案例,探索 5G 在远程教育、智慧课堂/教室、校园安全等场景下应用,重点开展 5G+高清远程互动教学、AR/VR 沉浸式教学、全息课堂、远程督导、高清视频安防监控等业务。
指标要求:(1)部署 5G 基站不少于 100 个,边缘计算(MEC)平台不少于 2 个,支持网络切片功能。(2)实现 5G 高清直播课堂、 5G 高清视频安防监控、5G AR/VR 远程课堂等至少 3 类 5G 智慧教育典型应用示范,部署终端数量不少于 500 个。(3)构建智慧教育 AI 大脑,实现个性化学习推荐、学生体质体能精准画像等功能。(4)支持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6. 5G 智慧港口应用系统建设。利用5G技术对港口信息化系统进行改造,实现对港口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以及船舶进出港等系统的智慧化转型升级。重点开展现场多路视频的回传及垂直运输港机的远程控制,完成港口自动理货、港口封闭区域内集卡自动驾驶等,提升港口理货的准确率及效率,实现降本增效。
指标要求:(1)至少完成国内 5 个港口 5G 网络部署,部署基站数不少于 30 个,实现港口应用数不少于 3 项。(2)建设基于 5G的港区智能装卸体系,实现不少于 30 台龙门吊、岸桥的远程控制改造。(3)开展基于 5G+AI 的岸桥智能理货系统研发,岸桥数量不少于 20 台。(4)开展基于 5G 的港口无人运输车系统的研发,实现5 个港口水平作业区共不少于 15 辆运输车自动路径规划、无人驾驶等。(5)支持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
7. 5G+4K/8K 超高清制播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设 5G+4K/8K超高清制播系统设施,完善 5G 超高清业务传输网络等基础设施体系,开展便携式 5G+4K/8K 直播编码总体方案设计,促进 5G 超高清设备规模商用。
指标要求:(1)建设 5G+4K/8K 超高清视频制播平台,丰富4K/8K 超高清视频内容。(3)支持 5G 场景下 4K/8K 超大码流的信源汇聚、信号调度、转码生产、内容播控和播出分发能力。(3)支持 4K/8K 超高清视频 H.265/HEVC、AVS2.0 等编码格式,支持 HDR主流技术,支持沉浸式音频。(4)实现 4K/8K 视频码流的 5G 网络传输,开展 SRT 等互联网传输协议优化,支持相关行业标准的制修订。(5)形成 5G+4K/8K 超高清视频规模化应用。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 年 45 号令)、《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发改高技规〔2016〕2514 号)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工作,指导项目建设单位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列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管理平台,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二)支持方向请各相关省市发展改革委会同通信管理局或中央管理企业,作为项目汇总申报单位,择优选择具备条件、发展基础好的项目予以申报。项目申报主体应为企业法人。
基础网络完善工程须由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申报,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 1 个;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汇总申报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5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地方公司可从相关省市申报,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加强统筹协调,将集团申报项目总数控制在5个以内。
5G创新应用提升工程,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限报 2 个,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相关省市限报 3 个;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汇总申报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 3 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地方公司可从相关省市申报,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将申报项目总数控制在 3 个以内;其他中央管理企业限报1个;项目建设所在地须为我委2017年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所支持的5G规模组网建设及应用示范地。
(三)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根据《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按照分档原则安排。工程按1.5亿元、1亿元、0.5亿元三档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占核定后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四)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严格把关,此前已获得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申报过程中暂不需提交环保、土地、节能、资金筹措等落实证明材料。项目获得批复后,请项目汇总申报单位负责督促项目申报单位落实所有建设条件,并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申请下达资金的请示,请示中需明确各项建设条件已经落实,仍存在建设条件未落实的,不予下达资金。
(六)项目建设单位应实事求是制定建设方案,并对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和相关附件真实性予以说明。要严格控制征地、新增建筑面积和投资规模,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具体编写要求及项目基本情况参见附件。
(七)请各项目汇总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18日前,编写完成项目申报文件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汇总表文件(见附件4)等,纸质版和光盘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责任编辑;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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