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电力2-3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7起 多数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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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3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江西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110起。

通报显示,2-3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7起,其中2月份不良行为处理4起,3月份新增不良行为3起。

2月份的4起不良行为均为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因此被暂停中标资格,处理期限均从2月3日起执行。其中3起存在Ⅲ级质量问题,涉及产品及处理期限分别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瓷绝缘子(4个月)、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电缆(4个月)、配网设备协议库铁附件(2个月)。1起存在Ⅱ级质量问题,涉及产品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电缆附件,处理期限为1年。

3月份的3起不良行为也是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同样被暂停中标资格,处理期限均从3月6日起执行。其中1起存在Ⅲ级质量问题,涉及产品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铁附件,处理期限为2个月。其余2起则存在Ⅱ级质量问题,涉及产品均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导地线,处理期限也都为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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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显示,由于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因此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因此,所有通报的110起不良行为处理中,有33起执行的是2017版《细则》规定,比1月份的通报减少了2起。

国网江西电力特别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因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指定邮箱。
       责任编辑: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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