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新闻
哪里可以获得近距离通信设备(SRD)的规范? |
摘要:虽然近距离通信设备(SRD)的使用无需许可证,但是每个国家都有针对这些设备的不同的法律和规范。这些设备受到不同管理机构的管辖。本文旨在给出这些规定的概要并告诉读者如何在互联网上查找这些信息。本文还包括对FCC Part 15和ETSI EN 300-220的概述。 虽然短范围(SRD)设备的使用无需许可证,但是每个国家都有针对这些设备的不同的法律和规范。这些设备受到不同管理机构的管辖。本文旨在给出这些规定的概要并告诉读者如何在互联网上查找这些信息。 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CC)负责管理所有的射频(RF)设备。任何进行无许可证工作的产品都必须遵循联邦规范条款第47条,第15部分。第15部分可由以下地址获取: http://www.access.gpo.gov/nara/cfr/waisidx_01/47cfr15_01.html。 [15.231部分涵盖260MHz至470MHz频段,15.249部分涵盖902MHz至928MHz频段。 以下是15.231和15.249部分的概要。 节15.231根据15.231部分(段a至段d),一个设备允许传输:
基频(260MHz至470MHz)的最大场强从3750µV/m至12500µV/m线性增加。这些限制针对的距离为3米。杂波信号将被衰减至低于基频信号20dB。 带宽不能超过中心频率的0.25%。带宽由调制的载波衰减20dB处确定。 设备可用于任意类型的工作(段e),只要输出功率减半、最大传输时间限制在1秒以内并且发射间的间隔30倍于发射持续时间(但不得低于10秒)。所有其他在段b至d中的规定仍然有效。 节15.249工作于902MHz至928MHz频带的设备须遵循15.249部分,允许的场强最高50mV/m (距离3米)。谐波限制在500µV/m,同时其他杂波信号被限制在50dBc。对发射的内容和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在欧洲,欧洲邮电管理局(CEPT)负责管理频带分配和输出功率。欧洲无线电管理局(ERO)是CEPT电信委员会(ECC)的常设办事处,并且负责发布ERC REC 70-03中的建议。以下是433MHz和868MHz频段的概述。完整的文档可从以下地址获得:http://www.ero.dk/。
欧洲电信标准协会(ETSI)负责制定测试和验证标准,有关SRD设备的标准在EN 300 220中: http://pda.etsi.org/pda/home.asp?wki_id=9343 (EN 300 220-1) http://pda.etsi.org/pda/home.asp?wki_id=8804 (EN 300 220-2) http://pda.etsi.org/pda/home.asp?wki_id=6474 (EN 300 220-3) 以下是一个简要的总结: 频率误差(节8.1)频率误差或漂移不应超过标称或极端条件下的数值。
注:(b) = 固定基站; (m) = 移动基站; (p) = 便携基站 载波功率(馈电) (节8.2)应用于具有固定外部天线连接器的设备。载波输出功率不应超过给定的功率等级。
有效辐射功率(节8.3)应用于具有集成或专用天线的设备。限制同上。相邻信道功率(节8.5)相邻信道功率不应超过:
宽带设备(>25kHz)的调制带宽范围(节8.6)调制带宽的范围包括所有在杂波电平以上的相关边带以及极端测试条件下的频率误差和漂移。杂波电平的限制为250nW。杂波信号发射(节8.7)测量须在没有调制的情况下进行。对于工作在470MHz以下的发射机,测量须在9kHz至4GHz下进行。对于工作在470MHz以上的设备,频率上限为12.75GHz。任何杂波发射的功率,传导或辐射的,均不应超过以下数值:
低电压情况下的频率稳定性(节8.8)对于使用电池的设备,发射机须在电压跌至最低极限电压值以下时保持信道工作或停止工作。接收机杂波辐射(节9.4)接收机杂波辐射来源于设备和天线。对于工作在470MHz以下的接收机,测量须在9kHz至4GHz下进行。对于工作在470MHz以上的设备,频率上限为12.75GHz。任何杂波发射、传导或辐射的的功率,均不应超过以下数值:
|
全部0条评论
快来发表一下你的评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