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疏散通道CS余压监控系统设计规范原则说明

描述

余压监控系统设计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以下称《标准》)和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库15K606《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图示的规定,设置CS系列消防疏散通道余压监控系统。

2、《标准》规定: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3、CS-Y04余压探测器彩屏显示控制区域余压值,当前室、封闭避难层(间)、楼梯间的余压值超过最大允许压力差时,余压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CS-Y04C余压控制器为系统中的余压探测器和泄压阀执行器(旁通泄压阀控制机构)集中供电,通过信号处理,联动控制旁通泄压阀的开启,从而保证控制区域余压降至《标准》规定区间,余压探测器发出信号给余压控制器关闭泄压阀停止泄压。

4、CS-Y04C余压控制器与余压探测器之间采用消防二总线通信及供电,仅使用NHRVS-2×1.5 mm²通信线,可查询回路中任一余压探测器的数据、工作状态等信息,并向余压监控器实时反馈现场信息。

5、CS-Y04M余压监控器实时监控控制区域余压值、报警、泄压、联动状态,以便值班人员掌握整个余压监控系统运行情况。

6、前室、合用前室每层设置CS-Y04余压探测器;楼梯间需设置两个,两个之间间距大于等于1/2楼层高度,即建筑1/4处和3/4处各设置一个;CS-Y04C余压控制器每个回路最高带载256台余压探测器,安装于正压送风配电箱内;CS-Y04M余压监控器壁挂于消控室中。

7、消防疏散通道CS余压监控系统的施工,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方案进行,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时,应由设计单位负责更改并经图审机构审核。

审核编辑:符乾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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