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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政府已下令其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制定一项强制性的行为守则,要求诸如Google和Facebook之类的科技巨头在使用其内容时向当地新闻媒体付款。
财政部长乔什·弗莱登伯格(Josh Frydenberg)和通讯部长保罗·弗莱彻(Paul Fletcher)宣布,该守则的草案版本将于7月底准备就绪。它将涵盖数据共享,新闻排名和收益共享等问题。
新守则还将包括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制裁,以及具有约束力的争议解决程序。不过,尚不确定该强制性行为准则何时生效。
弗赖登贝格说:“产生内容的人得到报酬是公平的。”
弗莱彻补充说:“澳大利亚需要一个强大而可持续的新闻媒体生态系统,政府也意识到了公众利益新闻业的重要性。”
ACCC最初正在努力在今年11月之前制定自愿守则。但是,COVID-19大流行严重打击了收入,该国将重点从强制性代码转移到了11月的截止日期到7月。
澳大利亚竞争监督机构还表示,科技公司不太可能自愿同意为新闻内容付费。因此似乎需要一个小时的强制性代码。
澳大利亚强迫Google和Facebook支付新闻内容
澳大利亚并不是第一个寻求让科技巨头对内容进行会计和监管的国家。早在2014年,西班牙曾要求Google为其在搜索结果中显示的文章摘要向新闻媒体付款。作为回应,这家搜索巨头关闭了该国的Google新闻服务。此后,Google新闻尚未在西班牙重新开放。
去年,法国政府还通过了一项立法,要求互联网公司为显示新闻摘录付费。谷歌表示,它根本不会显示文章摘录,而不是付费显示它们。该国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
显然,Google不愿意为显示新闻摘要而付费。澳大利亚现在正在寻求成为第一个使互联网巨头这样做的国家。不过,该公司当然对此并不满意。
“我们对政府的公告感到失望,尤其是我们努力地完成了双方商定的截止日期。COVID-19已影响了包括出版商在内的全国所有工商业,因此我们宣布了一项新的全球投资计划,在收入下降的时候为新闻机构提供支持。” Google在给Engadget的一份声明中说。
“我们希望该守则将保护每天使用我们服务的数百万澳大利亚人和小型企业的利益”。ACCC的新强制性行为准则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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