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高新区出台《关于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政策》共12条,包含提升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推动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促进开放创新和国际竞争三部分内容,主要涉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发投入、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等19个方面,包括“每年设立3000万元资金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研发共性平台建设”“对通过遴选由政府主导组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双向约束原则,给予最高不超过1亿元资金支持”等政策。
为支持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政策提出对每个成功获批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等的企业及机构,给予100万元奖励。同时,对新获批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国家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按照国拨经费,给予1:1支持配套、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对促进成都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新建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可实行“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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