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定义
cpa的定义
CPA是注册会计师(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的英文缩写,是指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注册会计师主要承接的工作有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等。尤其是在执行上市公司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不仅要鉴证一个公司是否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判定其会计报表是否遵循了真实性、公允性和一贯性原则。由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cpa介绍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三)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二)因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三)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因作弊而受到停考处分期限未满者,或终身不得参加注册会计师行业组织的各类考试者。
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报名人员可在一次考试中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cpa-报名考试
注册会计师考试实际上是一项执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采用百分制,一般情况下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设数量和比率的限制。中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可以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和《税法》。
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全科合格证书,并可申请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否则,其全科合格成绩仅在自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的5年内有效。单科成绩合格者,颁发由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统一印制的单科合格证书,单科合格成绩的有效期也是5年,即考生在取得单科合格证书后的连续4次考试中,免试已合格科目。在连续5次考试中,取得全部单科合格成绩者,可持有效的全部单科合格证书,向省级考试委员会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考试中允许单科报考,5科成绩均通过即合格。
cpa-工作去向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的本行行业,一般去会计事物所,可进行签证。非职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简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cpa-执业资格
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可获得执业资格:
A、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成绩合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八条的规定,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除免试科目外,应试科目考试成绩合格;
B、年龄在国家规定的职龄以内;
C、具有二年以上从事独立审计业务工作实践经验。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D、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
3、身份、学历、经历、专业技术职称证明:
4、从事2年以上独立审计业务的证明及业务总结;
5、所在会计师(审计事务所的工作证明及鉴定;
6、两份以上参与的审计业务工作底稿(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CPA考试的条件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报名不受户籍限制:
1、高等专科以上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有些地区大学本科三、四年级同学也可以报名,但是具体情况由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掌握。
cpa-考试改革
2008年8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就提出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总体思路和具体内容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工作截止到2008年9月22日。中注协将根据各方意见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提交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1991年以来,中注协共举办16次考试,经过不断的改革完善,建立健全了考试基本制度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组织管理体系,累计近14万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证书,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撑。注册会计师考试已成为国内声誉最高的执业资格考试之一,享有很高的“含金量”。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和改革开放的持续深化,特别是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对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国际化水平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也面临新的改革任务。为此,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顺应客观环境的发展变化,认真总结十多年来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工作的基本经验和成功做法,在深入研究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规律和人才培养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借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经验,以实现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与国际普遍认可的考试模式相趋同为目标,提出了改革现行考试制度的系统方案。
方案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并对考试层级、考试科目及成绩有效期、实务经历要求、新旧考试制度衔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改革建议,体现了“提升考试理念、充实考试内容、完善考试方式”的改革内涵。新考试制度将于2009年开始实施。同时,为做好新旧考试制度的衔接,使现行制度下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能够有机会完成剩余科目的考试,现行考试制度将在2009年继续实施一年。2010年,现行考试制度废止,全面实施新考试制度。
考试制度改革小打小闹不行,要大改大革;缝缝补补不行,要革故鼎新。要通过科学的改革,将注册会计师考试打造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走向国际的“通行证”,使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达到世界一流水准,大大增强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对国内外有志青年的吸引力。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速度持续加快,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还是一个年轻的行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在国际环境下的执业能力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发展中还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人才培养问题。考试制度的改革是完善行业准入和加快人才培养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行业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持续深化。这次推进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是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并结合新形势、新趋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实施的一次全面改革,意义深远。中注协将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加紧修改完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尽快发布实施。
cpa-报考时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以下为200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9月19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9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9月20日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9月21日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18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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