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企业应该如何来开展综合能源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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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综合能源服务还处于较为初级的发展阶段,对于大多数新能源企业而言,优势在于新能源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在热、冷、气等供应方面相对并没有太多优势,而电力新业态方面,如售电、储能、增量配网、微电网等领域,相对也涉及较少。在此背景下,直接进入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建议企业可采取合作-并购-自行建设等步骤,以逐步过渡的方式切入。

从发展模式上,建议前期以合作的方式切入。

对新能源企业而言,电是核心资产和核心竞争优势,而综合能源服务也是以电为核心展开的,尤其是围绕售电及相关增值服务展开。因此短期内快速进入市场,最简单的方式是采取合作模式:与电网企业或已经开展了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的企业合作,可以快速实现优势互补,更容易迅速进入市场。

例如,深圳国际低碳城多能互补集成优化示范工程项目,是由京能集团、深圳燃气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公司三方合作开展的,三方分别在发电、燃气供应和配电网方面发挥各自优势,且优势互补。

该项目为区域增量配网和分布式能源站两个子项目,总规划面积约53平方公里,以高桥园区及周边共5平方公里范围为拓展区,其中以核心区域约1平方公里范围为启动区,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建设周期为7年。其中,京能集团负责分布式能源站建设,深能集团负责节能环保产业园等产业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约60MW,是燃气-蒸汽热电冷三联供分布式能源站。

项目组成主要有分布式能源站、沼气制备中心、智能电网工程及冷、热网工程。根据项目规划,分布式能源站的余热集中向低碳城内的用户供冷和供热,同时建设区域智能微电网,将风光储和三联供供能有机整合,协调优化。

在与相关企业合作过程中,应当发挥“电”的优势,积极抢占配电网的运营权,争取产业链优势。2018年2月,《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发布,提出“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作为发电企业,应当积极争取配电网经营权,为后续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争取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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