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规划优化评估考核办法

通信设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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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网络规划优化评估考核办法:

2   网络指标考核部分:
2.1整体目标:在GSM网络优化规划服务正式开展后,至本合同结束期间内,网络质量表现平均应达到如下网络性能指标(分别取各网元考核期间内每周指标平均值A,再取各网元A值的平均作为网络质量平均表现最终值):
2.1.1切换成功率≥94%;
2.1.2呼叫建立成功率≥94%;
2.1.3掉话率在城区、城郊≤0.90%,郊区≤1.20%;
2.1.4用户投诉解决率(包括提出具体解决方案)≥97%;
2.1.5 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接通率≥54%;
2.1.6 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呼通率≥88.75%;
2.1.7 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7.3秒,本项指标每月取最后一周任意一天的任意时段进行测量;
2.1.8 录音通知正确率≥97%;
2.1.9无线利用率≥50%(同时满足各小区的TCH阻塞率≤8%,各BSC的TCH拥塞率≤1.5%)。

2.2 最终目标:GSM网络优化完成后的应达到如下网络性能指标(优化结束后一周忙时平均指标):
2.2.1切换成功率≥95%;
2.2.2呼叫建立成功率≥95%;
2.2.3掉话率在城区、城郊≤0.8%, 郊区≤1.1%;
2.2.4 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接通率≥55%;
2.2.5 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呼通率≥89.5%;
2.2.6 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6.8秒,本项指标每月取最后一周任意一天的任意时段进行测量;
2.2.7录音通知正确率≥98%;
2.2.8无线利用率≥55%(同时满足各小区的TCH阻塞率≤8%,各BSC的TCH拥塞率≤1.5%)。

2.3 最低限制:在GSM网络优化规划服务正式开展后(2002年2月),至本合同结束期间内,各BSC或MSC网络质量表现应达到如下指标(分别取各网元考核期间内每周或每月指标平均值A):
2.3.1切换成功率≥93%;
2.3.2呼叫建立成功率≥92%;
2.3.3掉话率在城区、城郊≤1.05%, 郊区≤1.35%;
2.3.4 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接通率≥52%;
2.3.5 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呼通率≥87.5%;
2.3.6 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7.8秒,本项指标每月取最后一周任意一天的任意时段进行测量;
2.3.7无线利用率≥45%(同时满足各小区阻塞率≤8%,BSC级拥塞率≤1.5%)
2.3.8录音通知正确率≥95%;
2.3.9在甲方按乙方的建议实施后,甲方的GSM网络镇间级以上公路必须达到-90dbm以上覆盖水平:根据路测数据采集,(大于―90dBm采样总次数/取样总次数×100%) > 98%;解决所有三星级以上宾馆、旅游场所和大型住宅区的覆盖问题(本条考核于合同结束前最终进行评估,其余每月的评估仅为参考)。

2.4考核指标说明
2.4.1切换成功率:所有BSC按公式定义加权计算;
2.4.2 呼叫建立成功率:所有BSC按公式定义加权计算;
2.4.3 掉话率:各BSC的值算术平均,分城郊和郊区BSC计算;
2.4.4 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接通率: 所有MSC按公式加权计算;
2.4.5 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呼通率: 所有MSC按公式加权计算;
2.4.6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 每月取最后一周任意一天的任意时段进行测量;
2.4.7 无线利用率:取所有BSC话务量和所有BSC的无线容量计算,郊县道路覆盖型基站和室内覆盖型微蜂窝不计算在内,同时必须满足拥塞率≥8%(每周忙时平均)的小区数量小于2%,BSC级拥塞率≤1.5%(每周忙时平均);若拥塞率≥8%的小区数量大于2%,每超出1%,无线利用率最终值减3%;取每月最高话务忙时各小区话务求和(特殊节假日忙时除外)和当日无线话务容量计算),若乙方对某小区已提出具体提高利用率的方案并被甲方接受,则在该方案未实施之前该小区不计入本附件2.3.8条的考核范围内;
   2.4.8 录音通知正确率:每月取最后一周任意一天的任意时段进行测量, 每月针对各种情形下(包括用户忙、用户已关机、超出服务范围等)录音通知正确与否的拨打测试测量方法为固定电话拨打某MSC覆盖范围内的移动台、移动台拨打某MSC覆盖范围内的移动台;
   2.4.9 若乙方对某覆盖问题地区已提出被甲方接受的具体覆盖方案,则在方案实施前该地区的覆盖问题不计算入本附件2.3.9条的考核范围内。


3  每月评估考核部分
每月按下述方法对乙方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优化和规划两个部分,其中优化部分总分为100分,规划部分总分为20分。最后总得分 = 优化部分得分 X 80% + 规划部分得分。
若出现下述情况:第一个月得分在50分以下,或第二个月得分在55分以下,或其余各月得分在60分以下,甲方分别给予乙方警告一次;在合同期内有两次以上警告记录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双方合同,甲方只支付给乙方当月以前的网络规划优化费用,并扣除所支付费用中15%作为罚款。若得分在85分以上的,甲方给予乙方表扬一次;在合同期内有两次的表扬记录的,甲方给予乙方奖励,奖励费用为网络规划优化费用的10% 。
3.1 优化部分(100分)
3.1.1实际测量结果(45分)
测试工具采用TEMS、万禾或鼎利等路测设备:
3.1.1.1 DT 部分(20分)
(1) 接通率(5分)
接通率=接通总次数/试呼总次数×100%
99%(5分)
大于等于97%(4分)
大于等于95%(3分)
大于等于93%(2分)
大于等于90%(1分)
呼叫接通是指:进行试呼开始(setup),到对方接听为止(Connect);

(2) 掉话率(5分)
掉话率=掉话总次数/接通总次数×100%
此处须指出:此处测试仪表所测掉话包括信令信道的掉话和话音信道的掉话。
 0.5%(5分)
小于等于0.8%(4分)
小于等于1%(3分)
小于等于1.5%(2分)
小于等于2%(1分)
在定义主干道上发生每一次掉话,本考核项扣1分;若掉话为甲方基站中断原因或已发现的设备故障引起的,则不计入本项考核范围内;若乙方已提出被甲方接受的具体解决方案,则在方案实施前该路段的掉话不计算入本项考核范围内;
(3) 覆盖率(5分)
覆盖率>=―90dBm总次数/取样总次数×100%
大于等于99%(5分)
大于等于98%(4分)
大于等于96%(3分)
大于等于95%(2分)
大于等于94% (1分)
小于94%   (0分)
若乙方对某覆盖问题地区已提出被甲方接受的具体覆盖方案,则在方案实施前该地区的覆盖问题不计算入本项考核范围内;
(4) 话音质量(5分)
列出话音质量0-7级各占的百分比,取其不均衡加权百分比=[话音质量(0级)+话音质量(1级)+话音质量(2级)]×1+[话音质量(3级)+话音质量(4级)]×0.8+[话音质量(5级)+话音质量(6级)]×0.5+话音质量(7级)×0.2
大于等于98.5%(5分)
大于等于97.5%(4分)
大于等于96%(3分)
大于等于95%(2分)
大于等于94%(1分);

3.1.1.2 CQT测试部分(15分)
(1) 接通率(5分)
接通率=接通总次数/试呼总次数×100%
99%(5分)
大于等于98%(4分)
大于等于96%(3分)
大于等于94%(2分)
大于等于92%(1分)
呼叫接通是指:进行试呼开始(setup),到对方接听为止(Connect);

(2) 掉话率(5分)
掉话率=掉话总次数/接通总次数×100%
此处须指出:此处测试仪表所测掉话包括信令信道的掉话和话音信道的掉话。
 0(5分)
小于等于0.5%(4分)
小于等于1%(3分)
小于等于1.5%(2分)
小于等于2%(1分);
(3)用户感觉(5分)
     [1-(发生串话、单方通话、话音断续、回声、背景噪声和录音通知错误等现象的次数/总接通次数)]× 100%
99.5%(5分)
大于等于99%(4分)
大于等于98%(3分)
大于等于97%(2分)
大于等于95%(1分)  
        若一次通话中同时发生上述现象中的一种或多种,则只计算一次话音质量问题;若同时发生掉话现象,则只计算掉话,不计算话音质量问题。

3.1.1.3 录音通知正确率(5分)
       录音通知正确率=(1 – 录音通知错误次数/拨打总次数 ) X 100%
 98%(5分)
大于等于97%(4分)
大于等于96%(3分)
大于等于95%(2分)
小于95%     (0分)
            每月底进行针对各种情形下(包括用户忙、用户已关机、超出服务范围等)录音通知正确与否的拨打测试,包括固定电话拨打手机、手机拨打手机的情况。

3.1.1.4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5分)
    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用户收到回铃音的时刻-用户发起呼叫的时刻
本项指标每月取最后一周任意一天的任意时段进行测量
时长≤6.8秒        (5分)
6.8秒<时长≤7秒  (4分)
7秒<时长≤7.3秒  (3分)
7.3秒<时长≤7.5秒 (2分)
7.5秒<时长≤7.8秒 (1分)
时长<8秒          (0分)。

3.1.2 网络监测员评估(15分)
指定人员从普通用户使用网络的角度感觉网络质量和变化程度,网络监测员可为联通员工、四郊县经营人员等相关公司员工或普通用户(20分)。
(1)网络质量表现(7分)
网络质量非常优秀:7分
网络质量好:       5分
网络质量一般       3分
网络质量差:       0分
网络质量很差:     -5分

(2)网络改善表现(8分)
网络质量明显改善:8分
网络质量部分改善:6分
网络质量没有改善:3分
网络质量变差:    0分
网络质量明显恶劣:-5分

监测员评估从每月底进行一次,若得分为0分以下(包括0分),甲方给予乙方警告;若连续两次得分为0分以下(包括0分),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双方合同,甲方只支付给乙方当月以前的网络规划优化费用,并扣除所支付费用中15%作为罚款。

3.1.3优化日志(5分)
按时按要求提交周报、月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报告、修改记录、回复工单等。(5分)。
完全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种报告记录(5分)
基本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种报告记录(3分)
不按时按要求提交各种报告记录(0分)。

3.1.4 用户投诉解决(5分)
      用户投诉解决率=(两天内处理并回复甲方的投诉宗数/各种渠道的用户投诉宗数)× [解决的用户投诉宗数(包括提出具体规划改造方案)/各种渠道的用户投诉宗数] × 100%
100%(5分)
      大于等于98%(4分)
      大于等于95%(2分)
      小于等于95%(0分)。
     
3.1.5 OMC统计指标(30分)
  取OMC统计数据,按本附件2.4条规定和第4条统计公式定义计算。
(1)掉话率(5分)
城区:
小于等于0.8%(5分)
小于等于0.9%(4分)
小于等于1.0%(3分)
小于等于1.1%(2分)
小于等于1.2%(1分)
郊区:
小于等于1.10%(5分)
小于等于1.20%(4分)
小于等于1.30%(3分)
小于等于1.35%(2分)
小于等于1.40%(1分)

(2)切换成功率(5分)
大于等于 95.0% (5分)
大于等于94.0%(4分)
大于等于93.0%(3分)
大于等于92.5%(2分)
小于92.5%       (0分)

(3)呼叫建立成功率(5分)
大于等于 95.0% (5分)
大于等于94.0%(4分)
大于等于93.0%(3分)
大于等于92.0%(2分)
大于等于 91.0%(1分)


(4)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接通率(5分)
大于等于 55.0% (5分)
大于等于54.0%(4分)
大于等于53.0%(3分)
大于等于52.5%(2分)
大于等于 51.0%(1分)

(5)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呼通率(5分)
大于等于 89.5% (5分)
大于等于89.0% (4分)
大于等于88.5% (3分)
大于等于88.0% (2分)
大于等于 87.5% (1分)

(6)无线利用率(5分)
大于等于 55% (5分)
大于等于50% (4分)
大于等于47% (3分)
大于等于45% (2分)
大于等于 42% (1分)
   本指标必须同时满足各小区TCH阻塞率≤8%,BSC级TCH拥塞率≤1.5%的条件(各周指标平均)。
TCH阻塞率小于8%的小区数 / 总小区数 ≥ 2%,每超出1%,无线利用率最终值减3%。
郊县道路覆盖型基站和室内覆盖型微蜂窝不计算在本项考核指标内。

3.2网络规划优化建议(20分)
乙方每提出一个具体的宏蜂窝规划或改造方案并被甲方接受实施,总分增加1分,乙方提出被甲方认可为对网络有重大贡献的优化建议,总分增加2分,加分后本条考核总分不超过20分。

4  指标公式定义
4.1掉话率(DROP_CALL_RATE)A1:
Cell level:
Drop_call_rate(%)= %
其中:inter_bss_ho_lostms=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atmpt]-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suc]-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return]

BSS level:
Drop_call_rate(%)= %
其中:inter_bss_ho_lostms=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atmpt]-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suc]-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return]


Network level:
Drop_call_rate(%)= %
其中:inter_bss_ho_lostms=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atmpt]-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suc]-
       out_inter_bss_ho[out_inter_bss_ho_return]

4.2呼叫建立成功率A2:
call_setup_success_rate(%)=

4.3 TCH阻塞率A3:
tch_congestion_key (%)=

4.4 SDCCH阻塞率A4:
sdcch_congestion_key (%)=

4.5切换成功率A5:
handover_success_rate (%)=
     

4.6至中国电信本地网去话接通率A6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用户拨打中国电信本地网电话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互联点(或接口局)。多个互联点(或接口局)按加权平均取值。
A6=用户应答总次数M1/试占总次数N1*100%
M1:指中国电信本地网用户摘机应答总次数。
N1:指联通移动网用户呼叫中国电信本地网用户占用联通交换机与电信交换机之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

4.7网间来话接通率A7
   该指标反映其他电信网用户拨打联通移动网电话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互联点(或接口局)。多个互联点(或接口局)按加权平均取值。
A7=用户应答总次数M2/试占总次数N2*100%
M2:指联通移动网用户摘机应答总次数。
N2:指其他电信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用户呼叫联通移动网用户占用联通交换机与其他电信网交换机之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

4.8至中国移动网去话接通率A8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用户拨打中国移动网电话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互联点(或接口局)。多个互联点(或接口局)按加权平均取值。
A8=用户应答总次数M3/试占总次数N3*100%
M3:指中国移动网用户摘机应答总次数。
N3:指联通移动网用户呼叫中国移动网用户占用联通交换机与中国移动网交换机之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

4.9至中国电信固定网异地(含国际)去话接通率A9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用户拨打中国电信固定网异地用户电话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互联点(或接口局)。多个互联点(或接口局)按加权平均取值。
A9=用户应答总次数M4/试占总次数N4*100%
M4:指中国电信固定网异地(含国际)用户摘机应答总次数。
N4:指联通移动网用户呼叫异地中国电信固定网用户占用联通交换机与中国电信交换机之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

4.10联通移动网内本地去话接通率A10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本地电话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本地端局MSC和本省汇接局TMSC。多个端局MSC和汇接局TMSC按加权平均取值。
A10=用户应答总次数M5/试占总次数N5*100%
M5:指联通移动网本地用户摘机应答总次数。
N5:指联通移动网本地用户间呼叫占用本地端局MSC与BSC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异地联通用户呼叫本地联通用户占用TMSC与本地端局MSC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

4.11联通移动网内长途去话接通率A11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本地用户拨打网内异地电话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本省汇接局TMSC。多个汇接局TMSC按最小值取值。
A11=用户应答总次数M6/试占总次数N6*100%
M6:指联通移动网异地用户摘机应答总次数。
N6:指联通移动网本地用户呼叫异地联通用户占用本地端局MSC与本省汇接局TMSC间中继线群的总次数。

4.12 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呼通率A12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无线系统覆盖情况,统计参考点为交换机MSC。多个MSC按加权平均取值。
A12=GSM移动电话忙时无线系统响应总次数M7/基站寻呼总次数N7*100%
M7:指交换机接到移动终端响应的总次数。
N7:MSC发起寻呼的总次数。

4.13联通移动网无线系统掉话率A13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无线系统通话质量情况,统计参考点为基站控制器BSC和交换机MSC。多个BSC和MSC按加权平均取值。
A13=掉话总次数M8/系统分配TCH信道总次数N8*100%
M8:指由于射频衰落(RF LOSS)、各类切换失败(intra/interBSC、interMSC)引起的掉话总次数。
N8:指系统为被叫用户已经分配TCH信道总次数。

4.14联通移动网扇区话务量溢出比A14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无线系统负荷情况,统计参考点为基站控制器BSC。多个BSC按加权平均取值。
A14=话务溢出扇区数M9/全部扇区数N9*100%
M9:指SDCCH信道阻塞率G1大于2%或TCH信道阻塞率G2大于5%的扇区的总数之和。
G1=占用SDCCH信道失败次数/请求分配SDCCH信道次数*100%
G2=占用TCH信道失败次数/请求分配TCH信道次数*100%
N9:指本地区所有扇区总和。

4.15联通移动网交换机网上用户占用比A15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交换机VLR忙时负荷情况,统计参考点为拜访位置寄存器VLR。多个VLR按加权平均取值。
A15=网上用户数M10/拜访位置寄存器VLR容量数N10*100%
M10:指VLR中已经登记上网的用户数。

4.16至中国电信本地网接续时长A16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电信本地网用户接续的时长,统计参考点为移动台。
A16=用户收到回铃音的时刻M11-用户发起呼叫的时刻N11。

4.17至中国电信固定网异地接续时长A17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电信固定网异地用户接续的时长,统计参考点为移动台。
A17=用户收到回铃音的时刻M12-用户发起呼叫的时刻N12。

4.18至中国移动网接续时长A18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用户呼叫中国移动网用户接续的时长,统计参考点为移动台。
A18=用户收到回铃音的时刻M12-用户发起呼叫的时刻N12。

4.19联通移动网内本地接续时长A19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用户呼叫网内本地用户接续的时长,统计参考点为移动台。
A19=用户收到回铃音的时刻M14-用户发起呼叫的时刻N14。

4.20 联通移动网内异地接续时长A20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用户呼叫网内异地用户接续的时长,统计参考点为移动台。
A20=用户收到回铃音的时刻M15-用户发起呼叫的时刻N15。

4.21  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接通率A21
   该指标反映联通移动网电话被叫的接通情况,统计参考点为交换机MSC。
A21=GSM移动忙时用户来话应答次数(次)/GSM移动忙时来话试呼次数(次), 多个MSC按加权平均取值。
4.22 录音通知正确率A22
    该指标反映反映联通移动网系统录音通知播放正确情况,统计参考点为移动台。
    A22= (1 – 录音通知错误次数/拨打总次数 ) X 100%。
4.23 无线利用率A23
A23=无线总话务量/系统总无线容量
系统无线容量按2%呼损取爱尔兰B表计算 。

5 实际测试说明
5.1 DT部分
    (1)测试时间安排在网络忙时内进行(上午9:00-12:00,下午1:00-6:00)进行;
(2)在城区内路测时,车速不应超过50公里,在郊区路测时,车速不应超过70公里,在高速公路路测时,车速不应超过100公里。
(3)采取连续拨打方式进行测试,通话时长要求100秒左右,呼叫间隔要求小于5秒。

5.2 CQT测试部分
(1)测试时间选择在9:00 ~ 18:00,或根据小区忙时选定;
(2)测试地点为旅游景点、飞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客运码头交通枢纽、宾馆酒店、高层写字楼、餐饮娱乐场所、大型商场、住宅区等;
(3)测量点数量为30个以上;
(4)测试由两组测试人员组成,一小组到达测试点时通知另一小组开始测试;
(5)现场的组员将向另一组员发出10次移动对固定的呼叫,每次历时1分钟,每次间隔0.5分钟;
(6)然后联系另一组员,由其进行5次固定到移动的呼叫,每次历时1分钟,每次间隔0.5分钟;
(7)对于多层建筑,按低层5次主叫,中层10次被叫,高层5次主叫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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