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垄断法》!丰田、福特被点名:共罚款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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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9年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有两家车企上榜“被点名”,分别是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垄断协议案和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垄断协议案

据了解,2019年6月份,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责令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628亿元。因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限定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经调查,2013年至2017年期间,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销售“福特”牌汽车时,通过制定并下发《价格表》、要求经销商签订《价格规范自律协议》、制定车展期间价格政策以及限制经销商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向第三人转售整车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

在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的价格控制下,下游经销商基本按照其限定的整车最低转售价格对外销售。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为加强对下游经销商的控制,聘请了第三方公司对经销商的报价和实际零售价格进行监控,并对不按最低价格政策销售汽车的经销商,通过扣除保证金、暂停供货等措施进行处罚。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限定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2019年6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法责令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628亿元。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垄断协议案

2017年12月,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经调查,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召开经销商会议、巡店、微信通知等方式,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销售雷克萨斯品牌汽车时,统一按照各车型建议零售价进行报价,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网络报价。

2016年至2018年3月,通过召开地区协力会、微信通知等方式限制经销商销售雷克萨斯重点车型最低转售价格。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多项管理措施实施了上述价格控制。

长安福特、丰田被点名,上榜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2019年12月,江苏省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责令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87,613,059.48元。

长安福特、丰田被点名,上榜反垄断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出,坚持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

责任编辑: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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