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关于加快建设“未来工厂”的若干意见

描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的部署要求,大力实施“新制造业计划”,深化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培育支撑杭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未来工厂”,形成“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 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立经济大循环、大生态、大融合发展理念,对标“重要窗口”定位要求,围绕数字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目标,加快建设 “产业大脑”,以制造方式创新、企业形态重构、要素资源重组为重点,深化数字赋能制造业转型,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努力将杭州打造为全国智能制造领先城市和组织型制造先行城市。

(二)主要目标。构建数字经济和制造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和新机制,到2025年,力争在全国率先形成以市场快速响应、资源全网利用、要素动态配置、业务高效协同、能力开放共享为特征的组织型制造新体系,网络化集成制造能力和产业生态自我进化能力明显提升,全市两化融合发展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制造业发展质效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做优做强“产业大脑”。在数字经济“产业大脑”的总架构下,完善“未来工厂”新体系,到2025年,力争培育“聚能工厂”“链主工厂”和“智能工厂”150家以上,培育“数字化车间”1000个以上,探索发布一批“云端工厂”。

——实现制造业高质效。到2025年,力争全市制造业规模与质量实现同步跃升,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4左右,规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45万元/人以上、亩均增加值年均增幅达7%以上、设备数控化率和联网率提升15个百分点以上。

——构建新型产业空间。到2025年,力争培育高等级“样板园区”10个,高能级“赋能工场”10个,高标准“智造工场”30个,构建差异化、多层级的“未来工厂”新空间。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推广“产业大脑”六大“新场景”。“产业大脑” 聚焦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重点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持续深化制造业全产业链供应链体系的数字化场景创新和应用推广,全面提升数字化发展水平。

1.数字化设计。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节能节材、新材料应用等重点环节,推广数字化设计工具,构建标准素材库,发展个性化设计、网络化交互设计、系统仿真等模式应用。

2.智能化生产。推动生产过程“感知—分析—决策—执行” 闭环管理,优化要素管理,实现生产设备、产线、车间及工厂智能化运作,提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降低生产成本和能源资源消耗。

3.网络化协同。建设面向供应链的网络化协同系统,促进企业间数据互联和业务互联,发展协同设计、协同生产、协同服务,促进资源共享、业务优化和产能高效配置。

4.共享化制造。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建立“平台接单、 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发展分包协同生产、 融资租赁等业务,加强分散、闲置生产资源的整合集聚、弹性匹配和动态共享。

5.个性化定制。深化客户需求分析、敏捷产品开发设计、柔性智能生产、精准交付服务等应用,建设大批量个性化定制平台和小批量个性化制造系统,实现供需精准对接、高效匹配。

6.服务化延伸。开展设备健康管理、产品远程运维、设备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服务、工业设计、总集成总承包等新型业务,推动企业从原有制造业务向价值链两端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实现从单纯产品制造向“产品+服务”模式发展的转变。

(二)大力培育五类“未来工厂”。把握未来产业和业务模式 发展趋势,着眼组织型制造新模式、智能化制造新方向,推进企 业组织形态变革,加快建设“未来工厂”。

1.建设平台型“聚能工厂”。对标全球“灯塔工厂”建设目标,支持平台型企业、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全球优质制造资源,构建具有大规模、分布式、多品种制造能力的“聚能工厂”,打造承接巨量订单的能力。支持“聚能工厂”搭建资源和能力共享平台,建设集设计、制造、品控、物流和金融服务为一体的“聚能工厂”生态圈。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平台型“聚能工厂”5家以上,实现平台型“聚能工厂”制造产值规模2000亿元以上,成为全市制造业的重要增长点。

2.培育冠军型“链主工厂”。围绕省市标志性产业链,以“雄鹰企业”“单项冠军”“小巨人”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和供应链控制力的“链主工厂”。支持“链主工厂”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产业链企业提供基于技术和产业优势的专业化服务,引育产业链核心环节企业,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冠军型“链主工厂”30家以上,其中认定20家左右,供应链本地化配套比例达60%左右。

3.打造示范型“智能工厂”。以打造智能化标杆为目标,围绕六大“新场景”,深化应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领先、应用效果显著的“智能工厂”。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示范型“智能工厂”120家以上,其中认定80家左右。

4.发展效率型“数字化车间”。推进装备和产线数字化,加强计划、制造、品控、仓储等应用系统集成,强化对生产制造过程的可视化管理,发展一批具有较高生产效率和柔性制造能力的“数字化车间”。支持中小企业嵌入“聚能工厂”生态圈和“链主工厂” 配套链,剥离设计、销售、服务等环节,实施企业整体“车间化”转型。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效率型“数字化车间”1000个以上,其中认定200个左右。

5.探索轻量化“云端工厂”。以创造巨量订单流量为目标,探索引导电商平台店铺、工业设计企业、专业实验室、网红营销组织、创新孵化器等市场主体,通过购买“聚能工厂”“链主工厂”“智能工厂”等先进制造能力的形式,转化为新制造主体。到2025年,力争全市征集发布一批轻量化“云端工厂”。

(三)着力打造三类“新空间”。加快推进产业平台(园区) 整合提升、提质增效,着力打造与各类“未来工厂”相适应的新型产业空间,形成市域差异化定位和布局。

1.培育高等级“样板园区”。重点面向省级及以上产业平台(园区),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围绕强链、延链、补链,加快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快推进园区发展方式转变、新旧动能转换、企业有机更新,培育一批主导产业突出、优质企业集聚、高端要素集成的创新型、数字化、绿色化“样板园区”。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高等级(即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星级及以上)“样板园区”10个,“样板园区”内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年均增幅达7%以上。

2.培育高能级“赋能工场”。重点面向总部经济、楼宇经济等园区,支持“云端工厂”、数字工程服务机构、工业互联网生态企业等集聚发展,培育一批主体活跃、空间集约、业态创新的“赋能工场”,形成都市型工业新空间。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高能级“赋能工场”10个,“赋能工场”亩均产出达6000万元以上。

3.培育高标准“智造工场”。重点面向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和城镇工业功能区,深化“低散乱”企业整治,推进工业用地有机更新、数字化标准厂房建设,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支持中小微企业“拎包入驻”,培育一批园区运营管理规范化、数字化的“智造工场”。到2025年,力争全市培育高标准“智造工场”30个,“智造工场”亩均产出达1200万元以上。

三、重点行动

(一)实施组织型制造推进行动。积极对接平台型企业和制造业龙头骨干企业,鼓励电商平台转化为新制造主体,建设“聚能工厂”。组织实施产能招商,支持“聚能工厂”建立分布式制造体系和制造能力共享交易平台,深化战略投资、品牌培育、网上销售、物流配送等合作创新。对形成规模生产并达到“鲲鹏计划” 认定标准的,按照相应政策给予扶持。支持国有资本参股“聚能工厂”,强化“聚能工厂”的杭州属性。到2025年,力争全市“聚能工厂”组织分布式优质制造资源(企业)1000家以上,形成组织制造能力10000亿元以上。

(二)实施产业链再造提升行动。立足杭州产业优势和发展方向,打造九大标志性产业链和细分领域“新星”产业链,形成“9+X”产业链体系。实施由市领导领衔的“链长制”,聚焦可替代技术产品供应链重组畅链、标志性产业链项目引育补链、核心技术与断链断供技术攻关稳链、产业链协同创新强链和产业链首台套推广拓链等举措,全面推进产业链基础再造和提升工程。到2025年,力争九大标志性产业链产值突破 12000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达70%以上。

(三)实施全球订单引流行动。探索建立杭州市优质制造资源和“云端工厂”征集发布制度,积极构建订单引流机制,大力培育制造能力交易市场。鼓励“云端工厂”以购买制造服务的形式完成产(商)品的生产和供给,鼓励工业设计、专业实验室等在杭州开展创新产品的样品试制和定型生产。激励各类市场主体开展订单引流和制造能力交易试点。到2025年,力争全市制造能力交易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订单引流年交易规模达1000亿元以上。

(四)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推进工业技术软件化、工业标准机器可读化,提升数字工程服务能力水平。支持制造业企业围绕六大“新场景”,实施数字化改造,鼓励平台型企业和龙头骨干企业赋能中小企业,实施“1+N”形式的技术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和技改项目补助按“新制造业计划”政策执行。鼓励标杆引领,全市每年认定不超过5家“链主工厂”、20家“智能工厂”、50家“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不超过500万元、20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创新发展工业互联网,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均按进档差额执行。

(五)实施制造空间焕新行动。构建市县两级合力培育机制,引导资源要素向三类“新空间”集聚。全市每年认定不超过3家高等级“样板园区”、3家高能级“赋能工场”、10家高标准“智造工场”。鼓励区、县(市)大力推进落后产能淘汰、低效用地改造、低散乱企业整治,把新增的土地、能耗、排放等资源要素向三类“新空间”集聚。

(六)实施金融畅通供给行动。完善在杭金融机构激励评价机制,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支持符合条件的“未来工厂”主体上市融资和发行企业信用类债券。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作用,引导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未来工厂”体系建设。用足用好现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市场主体发展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定向优惠信贷等业务。拓展保险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面向“未来工厂”建设需求针对性开发保险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要强化对“未来工厂”建设的统一领导,把“未来工厂”建设工作纳入区、县(市)数字经济考核。各地各部门要把建设“未来工厂”作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县级主体、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二)创新政策举措。强化区、县(市)政府巩固制造业税基责任。市县两级要加强绩效管理、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助推“六大行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可以制造业企业前三年纳税总额为限,为企业提供无抵押的信用担保。

(三)强化示范引领。制定“链主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评价办法和“样板园区”“赋能工场”“智造工场”评价标准,分年度征集发布培育清单,提升“新空间”对“未来工厂”的承载能力。遴选一批路径明确、效果明显的典型案例,形成好的经验做法。

(四)强化人才培养。多形式开展“未来工厂”建设专题培训,强化人才支撑。以企业家和企业技术骨干为重点,到2025年,力争培训规上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3000名以上,形成一支理念领先、目标明确、技能适应的“未来工厂”人才队伍。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见涉及的政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原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

编辑: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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