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修复技术:深放电与过度放电的微妙之处

描述

深放电与过度放电值得注意的两个问题:

①深放电和过度放电只是一步之遥,第一次欠压保护时,是深放电的标志,当然控制器的欠压保护值应当准确定位在每单个电压为1.75V时。欠压保护后,蓄电池会有2-3V的回升电压,切不可用回升电压再驱动行使,对电池来讲这是过度放电,对电池的损害是致命的,用放电仪来完全放电应该不存在这样的问题。

放电

②蓄电池厂家生产的蓄电池,很难保证内阻的一致性,特别是内化成的产品,影响内阻的变数更多,内阻的杂散分布更是多见。主要体现在深放电至33V(36V电池组)以下时,有可能出现其中一、二块电池(每块电池内装有6个单格电池)的电压迅速下降到10.5V以下,其余电池可能还维持11V以上放电,电池组的总电压可能还未达到放电的下限31.5V,此时应立即停止放电,这样的电池被称为“落后电池”。

继续放电时,这个“落后电池”就会过度放电而损坏,这样现象在初次装时,并不明显,所以用户在使用电池一段时间后最好请有关部门用放电仪进行一次深放电。观察每块电池放电的一致性,如能维修更好,至少要记下其中落后电池放电至10.5V时的总电压值,这是您这组电池的深放电下限。

放电

当然一组电池中出现‘落后电池’,肯定会使电池容量大打折扣,而且充电时,“落后电池”会最先充满,而随其余电池继续充电时就会过度充电。放电时,“落后电池”会最先放电到下限,而随其余电池继续放电时就会过度放电,形成恶性循环,很快就出现容量迅速衰减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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