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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我国可再生能源如何继续转型发展?多位人士在采访过程中表示,或从“单打独斗”到“综合发力”。
“集中式与分散式并举、陆上与海上并举、就地利用与跨省外送并举、单品种开发与多品种协同并举、单一场景与综合场景并举。特别是后两种,是此前发展过程中没有明确提出过的新要求。”在日前举办的2021光伏领袖大会上,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把“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思路归结为“五个并举”。“以前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单打独斗’惯了,一般是光伏干光伏的,风电干风电的,面向‘十四五’,更需要多品种、多场景综合发力。”
多品种大基地呈开发趋势
易跃春认为,“纵观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历史,多注重各类可再生能源自身如何高质量发展。但‘十四五’期间,我们需要关注水风光、风光火储、区域耦合供暖等多品种能源的协同发展。”
鉴于这样的发展思路,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王勃华指出,网源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的大型能源基地将成为未来电站开发的趋势。
盘点2021年前两个月,各大能源企业的多个战略合作中,“大基地”成为频频出现的关键词:
1月19日,华能集团东北分公司与辽宁省营口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围绕“风光储氢”一体化大型综合能源基地、海上风力发电基地等方面开展合作;
2月22日,国家能源集团与青海省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致力于打造“水风光蓄储”一体化基地;
2月23日,长江三峡集团四川分公司与四川省攀枝花市政府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峡集团四川分公司将在攀枝花市境内开发约500万千瓦风能、太阳能资源,双方将共同打造金沙江下游风光水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基地,推进攀枝花市清洁能源基地建设。
为何越来越多的能源企业开始趋向“大基地”的开发建设?王勃华指出,这是我国能源转型的加速驱动使然。“大基地能够迅速扩大企业清洁能源的资产规模,能有效提升发电质量和经济效益。既是扩大电力系统消纳空间的重要途径,由能够有效助力‘碳达峰’目标的提前实现。”
王勃华同时强调,大基地的开发主体主要以央企为主,民营企业竞争力稍显不足。同时,在地域布局上,虽然目前三北地区仍占据主导地位,但中部和西南地区的潜力正在被逐步激发。具体而言,易跃春指出,在西北等资源、土地优势明显的地域,可以通过基地化的方式推动风电、光伏的规模化发展,而在西南地区,则可以结合水电基地的条件能力,以水、风、光互补的方式推进综合开发。
多场景契合各方需求
能源品种不断丰富的同时,易跃春认为,还要着力扩大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场景,促进可再生能源与农业、林业、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行业的融合发展。
事实上,各领域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中已经开始透露出信号。
年初,工信部提出,将在2021年制定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和路线图,鼓励工业企业、园区建设绿色微电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各行业各地区建设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
住建部联合几部委发布的《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则指出,要推动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促进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
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鼓励在服务区、边坡等公路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与市电等并网供电。
工信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中也提出,鼓励在自有场所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等清洁能源利用系统。
对于融合发展,王勃华认为,这一方面是可再生能源产业扩大自身市场的需求。“另一方面,工业、建筑、交通,这三个领域的能耗基本占全社会总能耗的90%以上,这些行业本身的减碳压力也非常重,迫切希望和可再生能源实现融合。”
面临土地空间、系统安全等挑战
“多品种、多场景是宏观思路,但具体要怎么实施,如何因地制宜、优化发展?已有的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模式如何放大?”易跃春建议,可再生能源行业需要结合过往经验进行总结和开拓。
易跃春认为,怎样和国土规划做好衔接,就是需要直面的重大挑战。王勃华对此深有同感:“在‘十三五’期间,光伏产业链上的每个环节,从制造、开发到运维,从技术成本到非技术成本,几乎每个领域的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唯一提升的就是土地成本,目前比‘十三五’初期上涨了约1%。”
对此,易跃春建议,可再生能源在未来发展的过程中要结合生态治理、乡村振兴、城乡治理等方面,提升土地的利用价值,“这是当务之急。”
此外,易跃春强调,面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要更加关注发展与安全之间的平衡。“可再生能源要想成为主力电源,就需要提供安全、稳定的电源支撑,保障整个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地运行,需要提高电源侧灵活性和柔性,让以前的源随荷动变成源荷互动。其中,需要做很多探索。这些问题我们一直在提,但‘十四五’是要真正解决的时候了。”
编辑: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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