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将把老年代步车划归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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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对前期依法查扣的1569辆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了集中销毁。

根据交管部门的介绍,在北京,这些车辆违法上路、乱行乱停,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加剧城市拥堵,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因伪劣电动车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已经成为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的一大隐患。

野蛮生长

实际上,比北京现状更严重的,是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份的四轮低速电动车(也称:老年代步车、老头乐)。

其中山东是低速电动车的生产和销售大省,产销量均能占到全国市场的一半左右,是国内低速电动车企业的创新孵化地。潍坊,低速电动车十大试点城市之一。彼时,潍坊市区随便一条街道上,便驻扎着数十个低速电动车品牌。不光是门店,人行道上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销售展车。

中国的老年代步车市场已发展多年,四轮低速电动车市场从2013年开始连续数年保持50%以上的高速增长,2018年产量突破100万辆,产业规模达千亿级。

如今,保守估计低速电动车的保有量已经超过1000万辆,路上遍地都是,稳稳地处于电动车销量鄙视链的顶端,甚至都有点“新能源之光”的意思了。

问题在哪儿?

老年代步车之所以在城乡结合部广受欢迎,其多项优势不可忽视,比如车价低、用车成本低、无需驾照、挡风遮雨…… 用户从方便自身的角度出发,购买这些车辆并使用,看似合情合理并无不妥。

伴随着销量的走高,低速电动车上路所带来的问题日益凸显。龟速行驶、闯红灯、压双黄线、上快速路、随意穿插……这些都让正常行驶的老司机们极为头疼。

这里要首先明辨一个是非:老年代步车到底算不算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结论就是,严格意义上,老年代步车属于机动车范畴。

可事实却是,老年代步车虽被驾驶者当作机动车上路,但却不受机动车相关法律法规的管理,也不需要驾驶证、上牌、年检、限号。有些代步车的蓄电池电压72伏,最高时速达60公里,已高度贴近大城市内小轿车的时速,相比电动自行车的“国标GB/T 28382-2012”(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都高出不少。

工信部等六部门2018年印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中,将老年代步车划入低速电动车范畴,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政府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清理整顿工作,严禁新增低速电动车产能,加速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

然而尴尬的是,老年代步车仍然游走在法律边缘,一路“高歌猛进”,野蛮生长。

老年代步车使用者基数庞大,“法不责众”的惯性思维和与执法“打游击”的手法,也让治理成效事倍功半。眼下的情况是,老年代步车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参与素养有待提高,交管部门也没有具体“抓手”去动真碰硬。

久而久之,形成了一个“交管部门不好管、普通用户不怕管、不出事不主动管”的恶性循环。

但问题始终是问题,症结依旧是症结,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头乐对道路安全的影响会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积重难返,不得不治的境地。

该如何解决?

“到底能不能上路?”“应该走哪条道?”“什么配置都能加?”“治理难题如何破?”……近日,人民网连发四篇“老年代步车调查”报道。常被戏称为“马路一霸”的老年代步车,再度进入公众视野。

终于,汽车相关协会和组织开始着手四轮低速电动车开始整治,首要任务是明确这一车辆的工具属性。

前不久,天津中汽中心就《国标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的内容修订组织讨论,会议讨论的事项之一,即为低速电动车相关法规事项,初步拟定了后续修改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低速电动车不再单独出标准,而是在GB/T 28382标准修订中加入相关内容。

新国标针对低速电动车的标准规范有三个原则:

1、“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升级一批”。也就是说,目前低端无序的老头乐生产厂商,未来要么整体升级、规范生产,要么被直接淘汰,以往有些人幻想的对老头乐能网开一面的情形,已经不复存在。

2、安全要求不变。在安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针对老头乐“低速化、小型化”提出要求。

3、整体框架不变。老头乐的管理职能部门,依然是工信部、装备中心、汽车工业协会、公安部和交通部。

未来,新国标GB/T 28382中将增加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定义——驱动能量由动力蓄电池提供,座位在4座及以下,最高车速40~70km/h。

细则上:

规格尺寸——长度不大于3500mm,宽度不大于1500mm,高度不大于1700mm,整备质量不大于750kg。

安全——增加碰撞后安全要求正碰试验速度要求为40km/h,侧碰和后碰的要求跟传统车的要求一致。 

新国标同时还将规定,车辆必须具有限速功能或配备有限速装置(限速到70km/h),配备符合规定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为强制要求)。

动力电池——不接受铅酸电池,只能使用磷酸铁锂或三元锂电,能量密度要求不小于70wh/kg。对于低速车,相关部门的出发点是规范,不是鼓励,低速车不能补贴和双积分。

标识——增加“微电”的标识要求(在车身两侧及后侧易见部位,最高车速也要求体现)。

除此之外,更新后的新国标GB/T 28382,还对微型低速纯电动车的比功率等进一步做出了要求。根据标准修订进程,新国标最快将于今年下半年发布实施。

对于此次国标的修订,网友们大多投来了肯定的声音——

网友“鸵鸟的冰激凌”:终于有个标准了,老家满街的这种车,太吓人。

网友“怯的不花Ked-Buqa”:坏老头加上破车子,就是一公害。

网友“与微信同名用户”:早就这样了,12年济南二轮电动车事故处理就按了个笨办法,有脚蹬子算非机动车没有脚蹬子的算机动车

网友“昨天星期四明天星期六”:山东的移动骨灰盒都泛滥成什么样了,监管部门早干嘛去了,现在禁还来得及吗?

网友“诸葛藏藏V”:必须有车牌才能上路,就完事了

网友“帝都老K”:早就该管管了,天天都能看到“老头乐”的各种违法行驶,坐在里面的人还各种不服管

网友“大吉大地_非布司他”:终于,上次正常骑车有个电三轮直接从我后面拐过来把我从自行车上蹭下来,后面还坐着3个人还笑嘻嘻

网友“真的欠搞”:老头乐纳入机动车,必须考驾驶证,车辆必须有行驶证,挂牌上路。为了保障老头安全,新车3年免检,之后半年1检

可以预见,新国标实施之后,微型低速纯电动的定义将更加明确,明确归属机动车范畴后,交管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对这类车型严格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依据可循,规范道路参与者安全。

那么问题来了,吃瓜群众们怎么看呢?

编辑: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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