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电池的基础知识

充电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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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电池的基础知识

一、电池的分类:
1、按型号分:
型     号
俗 称 一 号 二号或三号 五 号
七 号
国家标称 R20 R14 R6p R03
国际标称 D C AA AAA

2、按性能分:
电 池
一次电池
碳性电池(普通锌錳电池) P
碱性电池(碱性锌錳电池) A
可充电池(二次电池)
鎳镉电池 K
镍氢电池 H

二、碳性电池与碱性电池的区别:

碱性电池是碳性电池电量的4-5倍,价格是碳性的1.5-2倍。碳性电池适合用在低电流的电器 上,如石英钟、遥控器、收音机等;碱性电池适用在高电流的电器上,如BP机、CD、掌上电脑等。

三、镍镉充电与镍氢充电的区别:
镍氢电池容量是镍镉电容量的2-2.5倍,镍氢电池价格是镍镉电容量价格的1.5-2倍。镍氢无记忆效应,无需放电,随充随用。
镍镉电池瞬间放电特性好,它的特性是可以提供短时间大电流输出。

四、电池使用须知:
1、新旧电池不可混用,否则会影响电量,适得其反。
2、不同性能电池不可同用,如碳性与碱性,镍镉与镍氢。
3、电池不要裸装于空气中,不可用湿手或金属直接接触电池的正负极,造成短路,使电池 损坏。

五、可充电电池常识:

涉及的电池主要是5号(AA)、7号(AAA)可充电电池。本文以上述两款电池为主,介绍一下关于它们的选购方法和使用方法。
目前市面上的可充电电池可分为:镍镉(800MAH)、镍氢标准容量(AA1200MAH、AAA500MAH)、镍氢高容量(AA1500MAH、AAA650MAH)共三个商品系列。
镍氢高容量电池零售市场中知名度最高,其1500mAH的5号(AA)和650 mAH的7号(AAA)电池在相当一段时间中是民用零售市场可以买到容量最大的电池,且性能优良,复充寿命远远大于标称值。尤其是7号电池,容量可达到650mAH。
假冒的可充电池也很多,主要假冒两节吊板装和四节塑封简装,我们在电子市场很容易看到这些假货的身影,价格从6元/板到10元/板都有。通常零售用户遇到10元以下每节的镍氢电池多数来路不正。有些黑心的商人将假货抬高到真货的价格出售,加上假货的包装有些版本仿真度相当高,用户很难识别,所以最好到专销店(点)购买。
如果用普通电池或碱性电池冒充,通过测量电压就能识别,镍氢/镍镉电池电压一般不会超过1.4V,而普通电池的电压在1.5V左右。如果用劣质镍镉电池,一般用户就无法现场分别,最多在日后使用时发现自己的电池使用时间短。我们在电子市场可以看到各种品牌的电池,其中不乏世界名牌SONY等充电电池,但价格便宜得令人看不懂,有的甚至比优质的一次性碱性电池还便宜,其实这些都是假冒产品。

六、手机电池:

就其制造材料来分有三大类:
1、镍镉电池是第一代手机电池,它容量较低,有记忆效应,需要经常放电来维持容量,并且制造材料存在环境污
染,目前这种电池已基本淘汰。电压为1·2V。
2、镍氢电池容量较高,无记忆效应,制造材料对环境污染很少,人们习惯称其为环保电池。电压也是1·2V。
3、手机电池的发展潮流是锂离子电池,其优点是:
*无记忆效应,无需放电,使用时间长。
*工作电压高。通常单体锂离子电池的电压为3·6V。
*体积小、重量轻、比能量高。锂离子电池的比能量可达镍镉电池的2倍以上。与同容量镍氢电池相比,体积可减
少30%,重量可降低50%
*寿命长。优质锂离子电池的寿命可达1200次以上,远远高于其他各类电池。
*安全快速充电。锂离子电池因采用特殊的技术处理,因此允许在2小时内快速充足电,而且安全性能大大提高。
*允许工作温度范围宽。锂离子电池可在—20℃—+60℃之间工作。高温放电性能优于其它各类电池。

七、鉴别真假锂电池:
1、同等容量的电池,锂电池比镍氢、镍镉电池手感要轻;
2、用锂电池专用充电器对电池进行充电,若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热,则是镍氢、镍镉电池,若温度无大的变化,则是
锂电池;
3、将电池正、负极“瞬间”短路后使用,如该电池“没电”则是锂电池,若仍“有电”则是镍氢、镍镉电池。

八、使用锂电池注意事项:

电池放置一段时间后则进入休眠状态,此时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时间亦随之缩短。经过3—5次充电可激活电池,恢复正常容量。
当电池无意间短路时,锂电池内部保护电路会切断供电回路以确保使用者的安全,将电池取出重新充电便可恢复。购买锂电池,应选择有售后服务,国际、国家认同的品牌电池,此种电池采用优质的原材料,具有完善的保护电路,外壳精美、耐磨、有防伪芯片,并与手机配合良好,可以达到良好的通讯效果。
若您的电池储放了几个月,使用时间会缩减很多,这不是电池的质量问题,是因为电池被放置一段时间后便会进入“休眠”状态,您只需3~5次的连续充放电便能把电池“唤醒”,恢复预期的使用时间。一块合格的手机电池的使用寿命至少有一年,邮电部关于手机电源的技术要求中规定电池的循环使用不少于400次。但是电池会随着充放电循环次数的增加,电池内部正负极材料、隔膜材料都会劣化,电解液也会逐渐减少,电池整体性能会逐渐下降。一般电池一年后可保留70%的电容量。

九、废旧电池污染重

我们日常使用的电池是靠化学作用,通俗的讲就是靠腐蚀作用产生电能的。而其腐蚀物中含有大量的重金属物——镉、汞、锰等。当其被废弃在自然界时 ,这些有毒物质便慢慢从电池中溢出,进入土壤或水源,在通过农作物进入人的食物链。这些有毒物质在人体内会长期积蓄难以排除,损害神经系统、造血功能、肾脏和骨骼,有的还能够致癌。电池可以说是 生产多少废弃多少;集中生产,分散污染;短时使用,长期污染。

十、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废电池对环境会造成多大危害? 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博士生导师聂永丰教授说,电池产品分一次干电池(普通 干电池,也是用量最大的电池)、二次干电池(可充电电池,主要用于移动电话、计算机, 总量较少)、铅酸蓄电池(主要用于汽车)三大类。用量最大、群众最关心、报道最多的是 一次干电池。这种电池主要成分是铁、锌、锰等,此外还含有微量的汞。电池中的汞是 一种添加剂,即便是高汞电池,其汞的含量也只有电池总量的千分之一。国内电池行业全 年用汞量只有十几吨,大体与一个汞法聚氯乙烯、汞法炼金或高汞铅锌矿采选企业年排放废水中的含汞量相当。由于电池的消费区域很大,含汞废电池进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后,对环境的影响比前述的一个化工企业排放含汞废水所造成的影响要小得多。客观上不可能造成水俣(音“娱”)病之类的损害,而造成日本水俣病的原因是化工企业几十年向一条河流排放大量含汞的废水,使下游水系中汞的含量严重超标造成的。聂永丰认为,目前,国内外均无废电池造成严重污染的报道或科研资料。日本福冈大学做了连续15年的研究,表明含汞电池随生活垃圾填埋是可以的。有些报道说,电池含有汞、镉、铅、锌等物质,这是不准确的,事实上,群众日常使用的普通干电池生产过程中不需添加镉、铅、锌等物质。

发达国家如何处理废电池?
尽管废电池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但含汞废电池毕竟对环境有负面影响,哪怕是轻微的影响。因此发达国家较早就十分注意控制干电池中汞的含量,禁止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20世纪90年代初主要发达国家实现了电池的无汞化(含汞量在0.0001%以下),并已淘汰了汞法烧碱、汞法醋酸、汞法聚氯乙烯等耗汞工艺,汞的消耗 量已经很低。

聂永丰指出,目前,美、日、欧盟等地区并没有把群众日常生活使用的普通干电池 作为危险废物对待,也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普通干电池的法律。少数国家的电池(子) 工业协会和城市曾经组织过普通干电池收集活动,现在这类活动已经很少见了。

聂教授介绍说,在电池的管理政策上,发达国家大致可以概括为两大类:第一类是 针对普通干电池的。政府要求制造商逐步降低电池中的汞含量,最终禁止向电池中添加汞。这项要求是淘汰所有的含汞产品和部分工艺而不仅仅是针对电池行业。对于报废的 普通电池,没有强制单独收集处理,如果哪个城市或企业自愿单独收集处理,国家既不鼓 励也不限制。

第二类政策是针对可充电电池的。通过立法要求制造商逐步淘汰含镉电池。目前, 镍氢电池、锂电池正在逐步替代镍镉电池。一些国家的电子制造商协会开展了可充电电池 的回收利用工作,效果也比较显著。这主要是因为可充电电池总消耗量相对较少,应用范 围较小,容易收集且回收价值较高。
含汞电池可以休矣。

从国外经验看,解决电池行业污染的主要措施是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的工艺、 产品,这一点是国家强制性的。至于废电池收集、处理或再利用,则是由行业协会、城市 或企业自发进行的。至于中国该怎么办,聂永丰认为,应当科学地认识废电池的环境影响, 不能过分夸大其危害。有关部门应把精力放在淘汰含汞电池上。至于有条件进行分类收集 处理的城市和企业可自己去操作,国家不宜提出强制要求。

1997年底,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贸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出《关于限制电池汞 含量的规定》,要求国内电池制造企业逐步降低电池汞含量,2002年国内销售的电池要达 到低汞水平,即汞含量小于电池重量的0.025%;2006年达到无汞水平,即汞含量低于电 池重量的0.0001%。聂永丰教授介绍说,从实际进展来看,国内电池制造业基本按照《规 定》要求逐步削减电池汞含量,据介绍,我国电池年产量为180亿只,其中国内消耗量约为80亿只,出口约100亿只。这些电池已经全部达到低汞标准,其中约有20亿只已经达 到无汞标准。但是市场上有些假冒伪劣电池的汞含量可能达不到低汞标准,这些电池的销 售总量目前尚无法估计。

聂永丰认为,当前首先应该加强市场抽查,强制禁止高汞电池在市场的流通。对继续销售、生产超标电池的企业进行处罚,发现电池汞含量超标的,不仅要没收劣质电池、处以罚款,而且还要追溯批发者、生产者的责任。同时还要通过有奖举报活动,动员社会力量举报销售、生产劣质电池的企业。其次,一些单位、个人在开展收集活动时,应当妥善保管并交给具备存放、处理条件的单位。在没有符合条件的处理或利用设施之前,不宜大规模收集废电池。对目前已经收集到的废电池,应当以城市为单位由市政环卫部门安排 场所集中储存,待符合条件的设施建成后再进行处理或利用。聂永丰提醒那些从节约资源 的角度希望回收其中的锌、锰、铁等金属的企业,与其他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样,非金属再生行业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下游需求的冲击较大,在一定的时期内利用废干电池可能入不敷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允许财政对利用废电池的企业进行补贴。因此废电池的回收利用只能坚持企业自愿的原则。但是含汞电池的再利用设施应建在人口稀少、环境不敏感地区,同时技术管理水平应比较先进,规模要大,切忌搞成简陋作坊式的利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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