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部分路段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

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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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单车废旧电池易对环境造成污染

中山部分路段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

 3月1日起,中山部分路段正式禁止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有市民对“禁电是否需要听证”、“助力车能否上路”等提出质疑。昨日,我市相关部门就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给予了答复。
    ●“禁电”为何没有征求市民意见?为何不听证?
    回答:政府部门就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问题早在2008年已向社会征询意见。2008年10月,市公安交警支队就专门设置了《中山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民意调查问卷》,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向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意见征询。
    其中,在是否支持限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这一问卷题目中,支持者占总投票人数的84%。
    ●国家提倡环保节能,电动自行车既环保又节能,为何要实施部分路段禁止?
    回答:有很多人认为,电动自行车不排尾气,是环保新产品。这种看法不全面,电动自行车虽然不排尾气,但如果电动自行车使用后的废旧电池(瓶)处置不当,一样造成环境污染。
    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采用的是铅酸电池,含有铅这种有毒重金属。据统计,我市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约30万多辆。铅酸电池质量好的可以使用1至2年,而一些电池不到半年就需更换。一辆简易款电动自行车所需电池的重量共12公斤,按照电动自行车电瓶平均一年左右的使用寿命,我市每年产生的废旧蓄电池至少有360吨。
    ●交通出行是工作、生活必须,政府有否采取相关措施解决这一民生问题?
    回答:解决城市居民出行的最有效的措施是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相关部门将优化调整线路,完善公交线网;合理增加公交线路,适当增加车辆,扫除公交盲点。
    ●现在市场上销售和路面上行驶的还有一种被称为助力车的车辆,助力车是否在禁限之列?
    回答:简单地说,助力车(即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根据国标规定是指“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根据国标规定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其性质是非机动车。”
    助力车作为一种特种自行车,是非机动车,故属于此次实施的部分路段“禁行”措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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