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描述

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正式发布《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通用技术要求(CSPIA)》,北京灵犀微光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AR显示模组厂商,与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共同参与标准起草。

CSPIA规定了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的分类、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描述了试验方法。文件适用于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其他领域的头戴式视频采集显示设备可参照执行。

期间,灵犀微光创始人&CEO郑昱、灵犀微光联合创始人王耀彰参与起草,并就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以下简称:设备)主要组成部分(近眼显示模块、采集模块、存储模块、控制模块、供电模块等)技术细则提供建议。

CSPIA将设备的近眼显示模组定义为设备开机后,在近眼显示屏上应能显示观察场景的图像。文件规定,设备宜支持对近眼显示屏的亮度进行调节;应具有操作显示功能;应能在近眼显示画面叠加显示电池电量、系统时间、录像状态等信息。

性能要求方面,设备的水平中心分辨力应大于等于650线、设备的视频图像几何失真应小于20%、设备观察场景的水平视场角应大于30°、设备存储的视频文件的分辨率、视频帧率及抓拍图像性能应满足以下要求:

a) 视频图像分辨率(像素数)不低于 1280×720;

b) 视频文件帧率不低于 25 帧/s;

c) 抓拍图像的分辨率(像素数)不低于 1280×720。

CSPIA还定义了设备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及相关术语的使用,并依照设备分类、功能组成与标识,界定设备技术要求规范、实验方法及检验规则。该文件为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提供了一整套参考规范,是中国安防结合高精尖技术应用落地不可缺少的一环。

除此之外,还有以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灵伴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警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数十家顶尖前沿科技企业参与起草,可谓阵容颇大。

原文标题:携手公安一所,灵犀微光参与起草“头戴式安防视频采集显示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文章出处:【微信公众号:灵犀微光】欢迎添加关注!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审核编辑:汤梓红

打开APP阅读更多精彩内容
声明:本文内容及配图由入驻作者撰写或者入驻合作网站授权转载。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电子发烧友网立场。文章及其配图仅供工程师学习之用,如有内容侵权或者其他违规问题,请联系本站处理。 举报投诉

全部0条评论

快来发表一下你的评论吧 !

×
20
完善资料,
赚取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