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解析FCC的卫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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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跟卫星通信相关的话题持续升温,我们也来蹭一下热度,了解一下卫星通信的标准。与其他标准不同,我们今天介绍的FCC的卫星标准,在美国是作为一种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通常又称为法规文件。

FCC Part 25

我们先从CFR说起,《美国联邦法规》(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简称CFR)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简称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应。因此,CFR的内容覆盖广泛。然后eCFR呢,是CFR的电子版,或者叫网络版,因为是电子版,所以可以每天更新以更及时地反映其当前状态。

CFR中的Title 47是有关Telecommunication的,而其中的Part 25则是CFR/eCFR中具体规定卫星通信的一个章节,如下图所示:

卫星通信

那为什么又说是FCC Part25呢?

整个Title47又分为五个大的部分,分别由FCC(负责Chapter I),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和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Chapter II),美国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负责Chapter III),商务部国家电信和信息管理局,以及交通部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负责Chapter IV),第一响应者网络管理局(负责Chapter V)构成。如下图所示:

卫星通信

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的简称,对美国所有50个州和地区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的有线、无线、电视、电缆和卫星通信进行监管。由FCC负责的Chapter I的内容是最多的,而在Chapter I的Subchapter B的Part 25的Subpart A的概述部分就指出:除非根据并按照FCC授予的适当授权,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或操作用于空间或地面站传输能量或通信或信号的装置。所以说,卫星这部分归FCC监管,也就顺理成章被称为FCC Part 25。

FCC的Part 25规则,被用于地球静止(或同步)轨道和非地球静止轨道(NGSO)卫星系统,Part 25包括技术标准和用于两种卫星的部件的操作。还处理与卫星通信有关的申请和许可证。

不光是美国FCC,加拿大的同等机构ISED(Innovation, Scie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也已经制定了关于小型卫星发射的无线电频率类型的标准。制造商必须获得许多认证,以生产合法的、可销售的卫星部件。大体可以分成互操作测试和合规性测试。从Part 25的要求来看,想申请站台的许可授权,也必须按照标准规定提供充分的技术信息。

Part 25的子章节的内容如下:主要包含了概述,申请许可流程,技术标准,技术操作,卫星紧急通知装置,竞争性招标程序,平等就业机会要求,公众利益的义务。

Subpart A  GeneralSubpart B 
 Applications and LicensesSubpart C
  Technical StandardsSubpart D
  Technical OperationsSubpart E 
 MiscellaneousSubpart F 
 Competitive Bidding Procedures for
 DARSSubparts G-H [Reserved]Subpart I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Subpart J  Public Interest Obligations

Subpart C 技术要求

我们一直以来学习3GPP标准的感觉就是表格太多,太过枯燥。但FCC的标准甚至连表格都很少,大段大段的文字描述,让人直接想睡。。。对于无线通信工程师而言,我们更关心的是卫星的通信载荷的技术指标要求,所以我们接下来会重点学习Subpart C Technical Standards部分。

卫星通信

以上便是Subpart C的内容目录,总共六十几页的文字描述。今天我们只能看一眼第一句话:标准的来源。后面的再陆续去学习了。

Source: 30 FR 7176, May 28, 1965; 36 FR 2562, Feb. 6, 1971, unless otherwise noted

这里出现的FR又是什么呢?上面我们提到了CFR,美国联邦法规,是在FR(Federal Register 联邦公报)上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法规汇编。所以说FR相当于是CFR的媒介载体。

就像参观博物馆一样很有趣,我们可以通过链接,分别来看看1965年和1971年的法规文件,有关Title 47 Part25的图片资料: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

看着我们熟悉的路径损耗公式,被写在五六十年前的法规文件中,是一种什么感觉呢?你是否还注意到了,频率的单位,在那个年代用的还是Mc/s(代表MHz)和kc/s(代表kHz)。

编辑: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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