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启动仪式将于10月31日举行。赛事由河源市人民政府指导,河源市科学技术局主办,河源市国家高新区、河源市科学技术协会支持,河源市高新区招商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博士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承办,旨在通过举办大赛,面向全国范围内(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主)招募、遴选一批高水平的创业团队和创新项目在河源市转化和产业化。
聚焦湾区 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领域产业
本届赛事抢抓“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机遇主动对接,全面融入,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广泛招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生命健康等有关领域。赛事设立初创组和企业组两大组别。主办方将发挥本土优势,聚拢产业资源为优质项目提供全链条孵化服务,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添砖加瓦。
多重政策加码 全方位支持高质量项目
赛事将从初创组和企业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应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金支持。对获得区/市级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最高给予10万元补助,获奖并落户的产业化项目还将有机会获得最高2000㎡生产厂房,600万股权投资。
据了解,启动仪式现场将围绕粤东西北地区双创工作深入探讨,为高效激活人才资源、发挥科技创新潜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本次赛事主动方联合了国家智能传感器创新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成果转化联盟、深圳国际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广东博士创新发展促进会、东莞市科技企业孵化协会、深圳博智创新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深圳市德明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金麦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等汇聚创新资源的平台聚拢人才,服务项目,推动优质项目团队到河源落地。
赛事攻略抢先看
一、大赛详情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者应诚信参赛,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已获奖的收回相关奖励。
2 .参赛项目须合法合规经营,并承诺所拥有知识产权归属或来源正当合法,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若因此产生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参赛者必须全程参与大赛的各个环节,原则上中途不得换人或顶替,如有特殊情况应告知组委会后进行调整,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4 .坚持赛事的公益性,大赛不向参赛企业和团队收取任何参赛费用。
(三)赛事安排
1、报名和资格审查
10月-11月。接受企业(创新团队)参赛报名,组委会在此期间将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开展初赛、复赛
12月。初赛、复赛采取书面评审、项目路演等方式进行。复赛共举办三场,地点为深圳、广州、东莞。
3、总决赛及颁奖典礼
2023年1月。在河源国家高新区举办总决赛及颁奖典礼。
(四)配套活动
在大赛期间及大赛结束后开展以下活动:一是向各赛区城市宣传推介河源产业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二是组织参赛企业(团队)考察对接河源产业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三是组织项目展示及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参赛企业(创新团队)宣传展示、项目落地跟踪等活动。
(五)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商业计划书
3.其他项目有关佐证材料(如有,营业执照、荣誉证书、项目负责人简历等)
(六)报名渠道
参赛选手登录 “ 河源市创新创业大赛官方网站 ” ,完成注册登录后,点击“报名参赛”,填写在线报名表单并上传报名材料或关注河源市创新创业大赛微信公众号。
二、政策配套及奖励
(一)奖项设置
总决赛阶段将从初创组和企业组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对应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金支持。
大赛获奖项目奖金根据《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制定,参赛项目获奖后依据该政策规定进行奖金申报。
(二)落地政策
大赛获奖项目落地政策根据市、县各项创新驱动发展政策包括《河源市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9)63号)、《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河高管委〔2021〕49号)、《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河高管委〔2021〕50号) ,等制定,主要如下:
1.对获得市级(含本区)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名及优秀奖(同本次大赛中的优胜奖)并在我区落户注册的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补助。
2.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根据项目的需求可提供不超过300㎡的研发办公场地;对于产业化项目,可提供不超过2000㎡的生产中试厂房,并根据项目的业绩情况给予相应的免租期。
3.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申请最高不超过50万的种子资金投资,种子资金为政府引导资金,投资期内不分红,不参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对于产业化阶段的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的科技孵化基金股权投资,助力企业更好发展。
4.对于获奖并落户整体搬迁至河源高新区的,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市外高新技术企业(含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或当年重新认定通过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补助。
5.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首次入库补助3万元,自第二次起入库补助1万元。
6.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成功认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支持,获国家级的,再按省级补助标准基础上给予两倍计发。
7.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引进的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双一流”建设高校和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各国(境)外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分别提供每年3.6万元、1.8万元、0.8万元的生活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以上人才在河源高新区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8.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乘坐高铁往返河源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费用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1万元。
10.对于获奖并落户的项目年薪20万元以上的企业员工,按其实缴个人所得税中高新区地方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审核编辑 黄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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