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控制
近两年,欧盟委员会研究与创新局发布了《工业5.0的使能技术》《工业5.0-迈向可持续,以人为本和弹性的欧洲工业》和《工业5.0:欧洲的变革愿景》等报告,提出了包括“以人为中心”“可持续性”“富有弹性”三大核心的“工业5.0”发展理念,对我国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
一、欧盟以“工业5.0”为新理念主动推动工业模式转型
构建工业发展“社会新价值”框架。《工业5.0-迈向可持续,以人为本和弹性的欧洲工业》(以下简称《报告》)认为,工业5.0旨在通过让生产尊重地球极限和将工人的福祉置于生产过程的中心,体现工业在实现就业和增长之外的社会目标方面的力量,其三个核心是“以人为中心”“可持续性”“富有弹性”。《工业5.0的使能技术》(以下简称《使能技术》)报告指出,“工业5.0不是对工业4.0范式的替代,而是一种演变和合乎逻辑的延续;工业5.0不是以技术为基础的概念,而是以价值为中心的理念”。有欧洲专家认为,工业5.0可被称之为“工业4.1”,是引入“以人为中心/以价值为中心的工业4.0”,是通过挖掘工业4.0更多的社会价值,让工业4.0焕发更多活力。我们认为,工业5.0的核心要义不在于推进工业4.0范式按时间顺序递进,而是将三个核心内容置于挖掘和发挥工业对“社会新价值”的框架下,从技术与人、生态和社会的关系角度系统思考和重塑未来工业变革方向。
谋划推动工业发展模式三大转型。一是工业发展的逻辑从效率导向,拓展到社会和价值观维度。《报告》提到,狭隘以利益和效率驱动的工业发展模式没有正确考虑环境和社会的成本和收益,已经无法让欧洲保持持续的繁荣。欧洲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必须融入对生态环境和社会方面的考量。有欧洲专家指出,如果说工业4.0在“数字孪生”系统的基础上形成了虚拟空间与物理空间的映射,工业5.0则是构建“价值孪生”系统,虚拟和物理空间共同反馈社会价值观。二是创新模式从技术驱动转向社会驱动。《报告》第一段就指出,推动创新的力量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基础研究开始,由技术驱动的创新,另一类是由社会本身演化驱动的创新。未来的创新应侧重于第二类,即要通过寻找和实施新的解决方案来适应新出现的社会需求和现实。三是工业创造价值的原则从单纯的股东价值转向利益相关者价值。《报告》提到,在工业5.0理念下,社会价值创造的重点应从股东转移到利益相关者。有观点将此上升到经济制度层面,认为工业5.0符合修正主义关于“新资本主义”纠正其过度行为的总体框架,只有在公平、包容和可持续的情况下,新资本主义才能继续发展。2021年1月,世界经济论坛主席施瓦布出版新书《利益相关者》也有类似观点,认为在过去50年西方世界盛行的“股东资本主义”体制中,股东利益居于主导地位,使得经济社会体系存在严重的不平衡,需要转向“利益相关者”体制。
二、推动工业5.0理念走向现实,欧洲优势和挑战并存
(一)欧盟具有技术优势和政策基础。
欧盟在协作机器人和绿色技术领域处于领先地位。2019年欧盟委员会发布的《面向2030年的欧洲工业愿景》报告认为,欧盟在低碳、能源、资源和废物管理等领域的技术处于全球领导地位,这有助于欧盟工业围绕市场、社会和环境需求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2019年欧盟委员会发布的《释放人机协作在工业中的潜力》报告指出,欧盟从第六框架计划开始通过不同项目对软体机器人、人机协作等协作机器人相关技术研发进行支持,并取得了开创性成果,当前欧洲在协作机器人技术基础和应用方面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欧盟围绕三个核心加快战略部署和政策制定。在“以人为中心”方面,通过加强研发和应用,巩固技术领先地位。如《地平线2020计划》强化对机器人技术的支持,特别加强在人工智能和认知、社会协作人机交互等人机互动技术方面的投入。同时, 2020年7月和9月,欧盟先后发布《欧洲技能议程》和《数字教育行动计划(2021-2027年)》,通过“一揽子”措施促进劳动力知识结构转型和整体素质提升。在“可持续性”方面,欧盟实施《欧洲绿色协议》,以纺织、建筑、电子和塑料等资源密集型行业为重点出台了《循环经济行动计划》;2021年7月,欧盟更新并发布《可持续金融战略》《欧洲绿色债券标准》《欧盟可持续金融分类方案》等文件,扩展现有金融政策工具箱、为转型融资提供激励。在“富有弹性”方面,《2021战略》提出了提升战略自主能力的政策方向,包括与欧盟具有共同依赖领域的伙伴合作建立更强大、更多样化的替代供应链,同时,充分利用欧盟在“反向依赖”中的优势地位,制定相应政策;吸收动力电池等领域建立工业联盟的成功经验,在处理器与半导体等战略领域建立工业联盟等。欧洲工业强国则更进一步,如2021年6月,德国联邦议会通过《供应链法》,要求企业对自身及全球范围内所有直接供应商进行尽职调查、风险分析和申诉,主要针对人权保障和环境保护的履行情况两方面,若存在不合规行为,需立即上报并采取行动,否则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二)欧洲面临认知、能力和利益平衡方面的挑战。
工业5.0实现面临认知不够和判断标准难以统一的困境。一方面,工业界对变革的思考和认知不够。有调查显示,对变革进行超前思考和行动的企业并不多,对工业5.0了解程度最高的制造业和通信业采取相关行动的企业仅为16%。另一方面,各界对社会利益和价值判断标准难以达到统一。由于社会不同群体有截然不同的需求,对价值的判断和衡量标准存在差异,形成统一的社会目标和价值规则是工业5.0理念落地的重要挑战。
工业5.0实现面临能力差距的约束。一是数字技术能力滞后。2021年5月欧盟发布的《战略依赖性》报告对12个关键技术领域的能力进行了评估,结果显示欧盟在先进制造、机器人和氢能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是在人工智能、高性能计算、大数据、云和微电子等数字技术领域明显落后于美国,也正被中国赶超。这些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滞后性可能对转型的主导权造成损害。二是多学科交叉融合给个人、企业和政府能力带来挑战。《使能技术》报告认为,工业5.0使能技术包括工业4.0相关的先进制造和数字化技术,生物仿生和能源等体现人性化和绿色化方面的技术,以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多学科和多技术领域融合交叉的复杂性给个人知识优化和技能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转型和政府政策制定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欧洲工业5.0实现面临利益平衡的挑战。一是专注于工业5.0的长期投资可能使欧洲工业面临暂时失去竞争力的风险,因此,如何平衡短期和长期的利益将给欧洲工业战略和政策实施带来挑战。二是平衡社会整体利益和企业个体利益的挑战。《报告》指出,以往企业主要将担负社会责任作为一种营销工具,如何激励企业通过创新真正担负社会责任,特别是如何激发中小企业参与其中,并在保持创新多元性中发挥作用,需要政策理念和工具上的创新。三是协调欧盟整体战略和各成员国目标的挑战。欧盟各国在工业和能源基础与结构、技术创新和吸收与应用能力、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各国利益诉求有所不同,欧盟工业转型的整体战略和各国目标在短期内难以协同一致。四是处理好有偿工作与社会福利的关系的挑战。《报告》指出,给无法跟上转型进程的社会成员提供帮助和保护是政府必需承担的责任,为此欧盟要推进修订现有的税收制度,要在福利和保健等社会政策方面进行实质性改革,这对政府来说是艰巨的挑战。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科技和产业变革的前瞻和系统谋划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演变之中,代表新工业革命的典型范式尚在探索之中。***总书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和指导。我们应该以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结合我国整体战略和工业发展特点,做好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前瞻和系统谋划。
(一)强化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2021战略》指出,绿色转型和数字转型将越来越多地建立在掌握前沿科学和深层次技术的基础上。因此,科技创新仍是未来工业转型的核心,要加强先进制造、数字、生物和绿色等技术领域的创新,注重领域之间的交叉融合。此外,工业是经济体系的一部分,不可能完全摆脱经济活动在效率方面的追求,在企业层面将效率与生态环境和社会价值结合,需要商业模式创新。同时,还要关注和支持近年兴起的一些创新模式,包括“包容性创新”“负责任创新”“草根创新”“使命导向创新(Mission-Oriented Innovation)”“社会创新”等有助于绿色和共享理念的实现。
(二)构建效率、生态和社会三螺旋协同共进的新型工业体系。
与欧洲工业强国相比,我国工业整体劳动生产率仍然偏低,效率提升仍是我国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中要融入以人为本和绿色的理念,引导企业树立以人为核心的转型理念,推进人-信息-物理系统(HCPS)和人因工程等概念在工业中的落实;同时,重视先进制造与资源环境生态的共融发展,进一步鼓励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减少原材料消耗,通过预测性维护延长设备或产品生命周期,工厂之间共享可再生能源实现收益等绿色制造模式。
(三)秉持开放理念,加强与欧洲的合作。
欧洲当前工业战略整体目标为“开放下的战略自主”,尽管存在争夺“技术主权”和让供应链回归欧洲的倾向,但前提仍然是开放。2020年11月欧盟委员会发布的《先进工业技术——政策与趋势》报告提到,技术主权和对全球合作的开放必须齐头并进,政策决策需要保持谨慎的平衡。我国与欧盟的工业合作应该关注以下两点。一是利用我国在对欧供应链中的有利位势,巩固和加强与欧洲的合作。2021年5月欧盟发布《战略依赖能力》报告评估结果显示,欧盟对外依赖度较高的产品有137种,约占欧盟商品进口总额的6%,从中国进口的价值额占52%。同时还指出,在这些依赖品的全球贸易结构中,中国居于非常核心的地位,欧盟中短期内寻求与中国以外国家合作建立多元化供应链体系的潜力有限。因此,欧洲形成供应链韧性的过程中,我国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是在具有共同目标的领域共同推进标准制定。欧盟可能通过制定较高水平的劳工、环境和社会标准,可能成为我国融入欧盟供应链体系的壁垒。如欧盟正在讨论修订《电池指令》草案,提出从2024年7月起,工业及电动汽车电池制造商和供应商必须提供碳足迹声明。我国“双碳目标”与欧盟工业绿色转型战略相契合,在共同制定标准方面有合作空间,如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与欧盟有关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动绿色债券、贷款等分类标准的一致性。
作者:苏楠,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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