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 配套管道
通信管道是通信线路在地面下的主要载体,用于敷设通信线路、电力电缆及线路附属设施。结合安全性和美观性,智慧灯杆系统的电力、通信线缆宜埋地敷设,敷设要求应符合《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GB 50217)、《通信管道与通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的相关规定。
为便于工程维护人员进行安装维护管道、子管、光缆、电缆,智慧灯杆旁应设置接线手孔井,电缆、光纤分支接线在接线手孔井内实施完成。
管道管孔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后续资源需求进行适当的预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主干路、次干路管孔数量不应少于6孔φ75~φ110mm管道,管道中宜穿放用于光缆敷设的子管;支路预留管孔数和尺寸可按需选择。新建管孔宜采用不同管道色彩区分不同权属单位。智慧灯杆、综合机箱应根据挂载设备的线缆布放需求预置4~8根φ50mm的弯管与配套手井连通。管道断面图及管道埋设示意图分别如图5-5和图5-6所示。
管道埋深(管顶距地表面)在车行道上应大于0.8m,在人行道上大于或等于0.7m,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强弱电管线应分别单独穿管敷设,电缆管敷设净距不应小于0.25m。各场景管道埋深需满足表5-11所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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