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器部件及产品老化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器部件及产品的老化试验。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z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423. 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IEC60068-2-1-2007,IDT)
GB/T 2423. 2 -2008电工 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IEC 60068-2-2-2007,IDT)
GB/T2423. 4-2008电工 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Db:交变湿热(12h + 12h循环)(IEC 60068-2-30 -2005,IDT)
GB/T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 (IEC 60068-2-6, IDT)
GB/T2423.11电工 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d:宽频带随机振动一般要求(IEC 68-2-34,IDT)
3.1 将处于室温的试品(各类电子器部件及产品),在不加包装、不通电、“准备使用”状态下, 按其正常位置放入已调到规定试验温度的高低温老化试验箱内。
3.2使高低温老化试验箱温度调整到规定的试验温度下,并使试品温度达到稳定。
3.3试品应均匀摆放在高低温老化试验箱内,试验持续时间应从温度达到稳定时算起。
3.4 各类电子器部件在组装前应做老化试验。
3.5老化试验结束后的试品应放在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 下保持1h以上。然后,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外观检查及有关电气、机械性能的检测。
3.6 各类器部件及产品的试验项目按表1规定进行。
3.7除上述试验项目外,各公司可根据产品性能和有关标准增加老化试验项目。
恒温恒湿试验箱恒温恒湿试验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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