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在没有外加辐射条件下,用小火焰直接冲击垂直放置的试样以测定建筑制品可燃性的方法。
EN ISO13943以及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建筑制品:要求给出相关信息的建筑材料、构件或组件。
制品应具有以下某一个特征:
燃烧滴落物:
试验室
环境温度为(23±5)°C,相对湿度为(50±20)%的房间
燃烧箱由不锈钢板制作,并安装有耐热玻璃观察窗,以便于至少从箱体的正面和一个侧面进行试验操作和观察。燃烧箱通过箱体底部的方形盒体进行自然通风,方形盒体由厚度为1.5mm的不锈钢制作,盒体高度为50mm,开敞面积为25mm*25mm为达到自然通风目的,箱体应放置在高度40mm的支座上,以使箱体底部存在一个通风空气隙。箱体正面两支座之间的空气隙应予以封闭,在只点燃燃烧器和打开抽风罩的条件下,测量的箱体烟道内的空气流燃烧箱应放置在合适的抽风罩下方。
燃烧器:
燃烧器的设计应使其能在垂直方向使用或与垂直轴线成45°角,燃烧器应安装在水平钢板上,并可沿燃烧箱中心线方向前后平稳移动。
燃烧器安装有一个微调阀,方便可以调节火焰高度。
燃气:
KS-8626D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机是冷板加高档喷涂外箱;采用普通机电控制,做到自动点火方式,自动计时及试样位置X,Y轴电动控制调节。
KS-8626D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机是不锈钢燃烧箱, 满足国标GB/T8626-2007中所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和要求,适用于在规定条件下判断建筑材料及其制品是否具有可燃性试验方法。主要用于挤塑板、模塑板、聚苯板、聚氨酯、酚醛板等保温材料的阻燃等级B1、B2级评定。
KS-8626D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机造型讲究,耐烟气腐蚀,控制部分与试验部分分开控制,自动化程度高,关键元器件采用进口件,数显时间,火焰温度及试验程序自动控制,使用方便,稳定可靠。
技术参数:
控制方式 | 采用大箱套小箱的方式,试验风速、火焰高度及试样位置均可控制 |
施焰时间 | 0 ~99分 99 秒可设定 |
持燃时间 | 0 ~99分 99 秒可设定 |
点火装置 | 高压电子点火,自动点火、复位 |
燃烧器 | 燃烧器尺寸为: 燃烧器由孔径为Φ0.17mm 的喷嘴和调节阀组成, 并设有四个Φ4mm 的空气吸入孔 |
燃烧器倾角 | 45° |
燃烧箱 | 燃烧箱体采用优质(t=1.5mm)304不锈钢板,外形L700*W400*H810(mm) |
整套配置 | 本试验机由控制箱、燃烧箱本体、燃烧器、电磁阀、高压点火器、信号控制线及试样支架 组成 |
试样夹 | 两个U型不锈钢框架构成,宽15mm,厚5.0mm |
烟道空气流速 | 在只点燃燃烧器和打开抽风罩的条件下,箱体烟道流速为0.7m/s,用风速仪测量,精度±0.1m/s. |
火焰高度 | 20±2mm; |
火焰测量工具 | 20mm±0.1mm |
气源 | >95% 丙烷气;(客户自备) |
电源电压 | AC220V±10%,50H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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