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满足UCA的要求,将为V16的质量管控提供必要的前提

描述

2022年12月20日批准第1030/2022号皇家法令标志着道路安全历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其是关于规范危险预警装置连接到DGT3.0的V16信号使用的法律,DGT3.0是一个开创性的系统,可以提高在道路上的故障可见性并防止事故发生。(V16咨询)

它还确立了从2026年01月起对所有车辆都做了强制性要求,使西班牙在我们的欧洲邻国中处于道路安全的最前沿。

 

危险预警装置V16所需具备指标要求

1.使用的时候,车辆是处于停止的状态;

2.警示灯是黄色的,必须放到尽可能高,保证其可见度;

3.光强照度和闪烁频率;

4.防尘防水和稳定性的一些要求;

5.环境可靠性;

6.关于电池方面,要保证产品18个月以后还能使用,可用充电电池或干电池;

7.在任何情况下,该设备都要能利用移动网络将其激活、停用和发送地理定位的信息至国家的接入点。每100秒发送一次有关故障车辆位置的信息,并在发送停用信息后停止发送;

8.通讯费用将包含在售价中,并且这些费用将得到至少12年的保证;

9.该装置必须独立工作,不能依赖移动电话或其他类似设备。

为保证根据附录XI第V-16节危险预警信号装置第3节)段的规定测试的原型与最终制造的装置之间的对应关系,制造商必须具有V-16设备生产控制的定期验证证书,即是UCA证书。(UCA证书申请,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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