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式会社小松制作所 (以下简称“小松”)与其全资子公司——欧洲小松公司(KEISA)决定将欧洲地区工厂生产的工程、矿山机械的加注燃料从柴油燃料依次更换为氢化植物油(以下简称“HVO燃料”)。从2023年4月开始,首先在小松德国有限公司的工程机械部门(以下简称“KGC”,地址:德国汉诺威)的工厂开始切换,之后其他欧洲地区的生产工厂也将依次切换。希望通过上述努力,能够在向客户介绍HVO燃料的环保性的同时,为整个工程建设、矿山行业实现碳中和,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做出贡献。
2021年,小松宣布到2050年争取实现碳中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对象并不局限于自己的生产工厂 (Scope1+2)和自身产品使用过程 (Scope3类别11), 而是扩展到了客户的整个现场。始于2022年4月的中期经营计划——“DANTOTSU Value–Together, to ‘The Next’ for sustainable growth”中也明确了这一宣言为挑战目标。
HVO燃料是由腐蚀油、动物油脂废弃物、植物油脂和残渣等可再生原料生成的石蜡燃料,采用HVO燃料有望将工程、矿山机械的CO2排放量最多减少90%(注1)。此外,小松自主研发、制造的发动机可直接加注上述HVO燃料,无需对发动机进行特殊的规格变更和改造等,而且加注时不需要特殊的设备(注2)。因此没有因切换而产生的额外投资,可快速实现大幅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的效果(注3)。
小松正积极开展新型动力源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如燃料电池 (FC) 和氢燃料发动机等,旨在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作为上述新型动力源和解决方案研发工作完成之前的“过渡性技术”,将加注燃料切换到HVO燃料是节约有限的资源的有效且经济的选择,有助于实现客户现场的碳中和。
小松通过中期经营计划“DANTOTSU Value–Together, to ‘The Next’ for sustainable growth”中所提出的优势价值 (DANTOTSU Value,即通过收益改善与ESG课题解决的良性循环实现客户价值的创造),不断朝着未来型现场的实现迈出的新的步伐,努力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未来传递给下一代。
注1:指采用在搭载了小松产发动机的工程、矿山机械的设备中使用HVO燃料主要供应商之一——Neste公司的Neste MY Renewable Diesel (=HVO 100)的情况下。
注2:仅可使用符合小松规定的规格的HVO燃料。
注3:CO2减排量根据各国的计算方法和HVO燃料制造中使用的原材料构成而不同。另外,通过使用HVO燃料,发动机的输出功率可能会产生差异。
责任编辑:彭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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