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半导体法案》7日正式施行。台湾政府制定了向先进半导体制造企业提供税金减免优惠等多种规则。台湾媒体钜亨网报道说,对此,台积电乐观地认为《芯片法案》将有助于半导体产业生态界的大幅发展。tsac将继续深入研究台湾地区,持续投资研发,坚持创新。
台积电的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力度,专注于技术开发,制造技术效率和功率优化大幅度推进,在业界最先进的晶体管技术,提供下一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为推进连接世界的一个崭新的研究开发基地”。今后,台湾公司将继续投资研究开发,并与半导体生态圈合作进行创新。
台湾《芯片法案》是指生产创造条例第10条第2项,其内容包括:企业未来革新的研究开发支出的25%可以从该课税营利事业所得税中扣除。购买先进制造的新机器或者设备的,支出金额的百分之五从当年的赢利性事业所得税额中扣除,该机器或者设备的支出不设定金额的上限。
申请减税的企业必须满足同一纳税年度内研究开发费用在60亿元台币以上,营业收入与净额之比为6%的条件。台积电、联发科、瑞昱、联咏、群联、台达电、南亚科及华邦电子等公司在研究开发费用和研究开发投入比重方面均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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