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运营商建设数字乡村发挥生力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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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自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以来,数字乡村顶层设计、标准规范逐步完备,数字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农村电商、智慧农业、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供给数字化等应用实践不断涌现,首批国家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如期完成,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成效日益凸显。

数字乡村建设从“试点示范探索”全面迈向“规模部署推进”阶段。但也要看到,数字乡村建设的参与主体较为单一,市场主体相对匮乏,导致在农业生产、居民生活、乡村治理各领域的数字化方案供给能力相对不足、个性化程度还不够,这已成为推动数字乡村建设走深向实的主要障碍。

市场主体匮乏是制约数字乡村规模化部署的重要因素

数字化实践与创新都高度依赖于市场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实际上,经济社会需求往往不能直接带动或转换为有效的数字化供给,而是需要市场主体主动捕捉需求,并通过构建一整套“虚实相融”的数字产品与数字服务来满足需求,甚至是“创造需求”。

当前,在城市地区以及部分产业、资源等优势突出的农村地区,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数字乡村建设并能够因此实现盈利。这激励着市场主体全面参与这些地区的数字化建设与解决方案创新。但是,在更为广大的农村与偏远地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大多数市场主体在参与过程中会直面高昂的建设成本、相对较低的市场收益及相对落后的人力资本与基础设施水平,因此,“望而却步”或“浅尝辄止”成为市场主体的理性选择。基于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情况和发展趋势,需要市场主体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桥梁,将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规划部署和自下而上的需求反馈、创新探索相结合,从而提供多样化的实施方案和多元化的数字产品服务。鉴于此,如何补全市场主体缺位已成为推进数字乡村规模化部署时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电信运营商已成为当前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在农村与偏远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实践中,电信运营商的补位效应逐步显现。调研发现,电信运营商已经从“单一的基础设施建设者”向农村地区规模最大、方案最全的数字乡村“综合服务提供者”转变,日益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有生力量。例如,截至2023年4月,云南移动已经与全省7200多个行政村开展了包含网络部署、平台建设、支持服务在内的“乡村振兴服务体系”建设合作;四川联通“数字乡村”云平台已经覆盖省内4500多个行政村。

电信运营商的功能凸显得益于多年来推进农村地区电信普遍服务的经验和基础。电信运营商已构建了“全覆盖”的基层团队,并积累了大量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经验。特别是电信运营商属地化的团队建设与“省、市、县、乡、村”五级覆盖的组织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运营及维护需求。此外,加快推动农村地区数字基础设施与数字化服务的协同发展,也是电信运营商等市场主体扩展市场范围和盈利空间及构筑独特竞争优势的重要着力点。

推动电信运营商等市场主体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生力军

在新发展阶段,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向广大农村地区实现规模化部署,需更好地发挥电信运营商等优势市场主体的生力军作用,强化政企合作,协力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进程。

一是鼓励电信运营商等市场主体继续发挥技术优势、组织优势及人才优势,开发更具乡村特色的网络套餐、智能终端、综合服务、解决方案,助力数字乡村建设扩面提级。

二是引导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智库机构与高校院所等基于自身比较优势开展交流与合作,积极构建科学谋划、应用创新、扎实落地的数字乡村建设良好生态系统。

三是支持更多市场主体拓展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数字化应用场景,探索工业互联网、智能传感等在农村地区生产管理、环境监测等领域的应用,以高水平供需协同带动高质量规模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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