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有点Java基础的都知道用final关键字修饰的变量称为常量,常量的意思是不可更改。变量为基本数据类型,不可更改很容易理解,那么对于引用类型呢?不可能改的是其引用地址,还是对象的内容?
我们首先构造一个实体类:Person
package com.ys.bean;
/**
* Create by YSOcean
*/
public class Person {
private String name;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 = name;
}
}
接着根据创建一个 Person 对象:
可以看到,首先通过 final 关键字修饰一个对象 p,然后接着将 p 对象指向另一个新的对象,发现报错,也就是说final修饰的引用类型是不能改变其引用地址的。
接着我们改动 p 对象的 name 属性:
发现程序没有报错。
结论:被 final 修饰的变量不可更改其引用地址,但是可以更改其内部属性。
final 关键字修饰的方法不可被覆盖。
在《Java编程思想》第 4 版 7.8.2 章节 final 方法p176 页这样描述:使用 final 方法原因有两个:
①、第一个原因是把方法锁定,以防止任何继承类修改它的含义,这是出于设计的考虑:想要确保在继承中使方法的行为保持不变,并且不会被覆盖。
②、第二个原因是效率,在 Java 的早期实现中,如果将一个方法声明为 final,就是同意编译器将针对该方法的所有调用都转为内嵌调用,内嵌调用能够提高方法调用效率,但是如果方法很大,内嵌调用不会提高性能。而在目前的Java版本中(JDK1.5以后),虚拟机可以自动进行优化了,而不需要使用 final 方法。
所以final 关键字只有明确禁止覆盖方法时,才使用其修饰方法。
PS:《Java编程思想》中指出类中所有的 private 方法都隐式指定为 final 的,所以对于 private 方法,我们显式的声明 final 并没有什么效果。但是我们创建一个父类,并在父类中声明一个 private 方法,其子类中是能够重写其父类的private 方法的,这是为什么呢?
父类:Parent.class
package com.ys.bean;
/**
* Create by YSOcean
*/
public class Parent {
private void say(){
System.out.println("parent");
}
}
子类:Son.class
package com.ys.bean;
/**
* Create by YSOcean
*/
public class Son extends Parent {
private void say(){
System.out.println("son");
}
}
其实仔细看看,这种写法是方法的覆盖吗?我们通过多态的形式并不能调用到父类的 say() 方法:
并且,如果我们在子类的 say() 方法中,添加 @Override 注解也是会报错的。
所以这种形式并不算方法的覆盖。
final 修饰类表示该类不可被继承。
也就是说不希望某个类有子类的时候,用final 关键字来修饰。并且由于是用 final 修饰的类,其类中所有的方法也被隐式的指为 final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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