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推进资源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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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期将持续至明年元旦后第两周。官方的解读是为了加强对于废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综合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创新发展。

  《办法》建议,汽车厂商需采用易于维护、拆装方便的动力电池固定装置,并做好新能源车辆及其动力电池的编码关联信息的记录工作。并且,汽车厂商应该在销售环节通过各类方式记录新能源汽车所有者的信息,并在产品说明书或者随车附带文件中对动力电池的维修、更换、召回等流程提前告知,使车主了解动力电池的实际情况。

  此外,汽车制造商还需要在其销售产品的二级城市以上区域设立或委托回收点,收集车辆的回收信息;而电池制造商则需要在其直接销售的省份内设立或委托回收点,储存处理老化的电池。

  依据之前IT之家曾发布的报告,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今年11月份公布的数据来看,动力和储能电池总产量达到了87.7GWh,环比上升13.4个百分点,同比上升40.7%;而从年初开始的前十一个月里,国内动力和储能电池累积产量达到了698.7GWh,同比上涨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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