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导,欧洲议会日前以近乎多数的投票结果批准了“欧7”汽车(排放)监管标准。基于297张赞成、190张反对票以及37张弃权票,该议案现已提交欧盟理事会进行后续决议。
据悉,“欧7”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及厢式货车、公交车及卡车等所有车型,包括此前分列的两项规定,对公交车及卡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设立更为严苛的限制。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欧7”首次纳入制动工况下颗粒物(PM10)的排放控制,其中对纯电动车型以及厢式货车设定同比颗粒物排放量不超过每公里3毫克的目标;此外,对采用混合动力或是燃料电池技术的车辆,设定同比颗粒物排放量不超过每公里7毫克的目标。
不仅如此,“欧7”规范不仅包括传统的尾气排放治理,还详细规定了电动和混动汽车的电池耐用性要求。例如,乘用车平均行驶五年或十万公里后电池容量应维持在原始状态的80%,八年后或十六万公里后应保留72%;而对于厢式货车,上述指标则分别降低到75%和67%。
因此,未来欧盟境内的每辆汽车都将配备一本新的“环保护照”,详细记录车辆的排放限值、燃油消耗数据、电动车航程等各项环保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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