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7128:2020轻型电动车辆(PLEV)新标准发布:标准要求和测试方法(EN 17128)

描述

EN 17128:2020标准由技术委员会CEN / TC 354编写,该文件的秘书处设在法国标委会(AFNOR),由法国标委会(AFNOR)负责起草,该标准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2021年4月30日将开始执行。

 

这份标准适用于有或没有自平衡系统的全部或部分由自给式电源供电的个人轻型电动车,预定从无人值守站租用的电动车辆除外。该自平衡系统完全或部分由最高达100 VDC电池电压的独立式电源供电,带有或不带有输入电压高达240 VAC的集成电池充电器。标准规定了与个人轻型电动车有关的安全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和信息,以减少在预期的使用过程中以及在制造商可以合理预见的滥用条件下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

 

PLEV (personal light electric vehicle)指的是用于在公共场所和/或私人场所中运送个人,部分或完全机动的轮式车辆。其范围也包括自平衡车Self-balancing vehicle。

 

车辆类别

 

类别具有自平衡系统最大设计速度 (km / h)座位
1类最高达6 km/h
2类最高达25 km/h
3类最高达6 km/h具有或不具有
4类最高达25 km/h具有或不具有

车辆的灯,警告装置,开关符号在标准里做了规定

电动车辆

部件测试

 

部件测试标准
电池EN 62133-1 & EN 62133-2
电池充电器EN IEC 62485 series and EN 60204-1 or EN 60335-2-29, EN 61558-1 & EN 61558-2-16 (or BS EN IEC 62368-1)
前后灯ISO 6742-1
后向反射器ISO 6742-2
声音/振动信号ISO 14878 Class II.

标准列出的产品主要风险点

风险要素或来源发生风险的情况包含风险的条款
电气风险
电池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电池损坏而导致触电,火灾或中毒条款10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由于条款第10条的电池短路或密封缺陷而导致触电,起火或中毒
电缆安装接线故障后触电或安全功能丧失条款6.3
通过动力辅助管理系统进行安全管理动力辅助管理安全系统丢失或故障导致的事故条款7
动力辅助管理由于电磁干扰而导致的动力辅助装置及其安全管理失败。条款7
由于电磁干扰辐射而开始出现相邻系统故障
机械风险
车把和立管由于装配中某个元件的损坏而掉落条款12.2.2
因使用过程中突然失去人体工程学调整而摔倒
折叠和展开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意外折叠(/展开)而掉落条款14.3
承载面因承载面破损而倒下条款12.2.1
轮子和前叉由于一个或多个车轮故障而掉落条款15.3
制动系统制动系统故障或不当引起的事故条款15.4.2
总体安装由于不安全的设计或生产,导致手指被割伤或夹伤条款14
由于机械元件破裂或意外分离而掉落条款12.3
条款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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