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行业新闻
“ipad”商标侵权案近期持续发酵,不仅进入司法程序,还引起市场波动。相关业内人士表示,这场关于“ipad”商标权的争夺,启示中国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需要高度重视。
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说:“IT行业由于涉及诸多专利、商标等方面的保护问题,将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阵地’,深圳唯冠和美国苹果公司之争是IT产品商标纠纷的一个典型代表。”
苹果“ipad”在中国备受消费者青睐,但“ipad”商标却另有其主,据了解,作为香港上市公司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唯冠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子公司,深圳唯冠2001年就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获得“ipad”两个商标的注册。
2009年底,英国IP公司和唯冠国际在***的子公司即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唯冠)签署了商标转让协议,***唯冠以3.5万英镑的对价向英国ip公司转让旗下的所有商标,包括“ipad”两个商标。2010年2月,苹果又与英国IP公司签订了一份《权利转让协议》,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为对价,向苹果公司转让有关商标(即***唯冠转让给英国IP公司的所有相关“ipad”商标)的所有权利。
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认为,苹果公司充分预料到了“ipad”的潜在商标风险,而且在解决中国内地的“ipad”品牌隐患时,采用了高超的技巧。但苹果最大的漏洞在于,台北唯冠和深圳唯冠之间虽有关联,却并不能代表彼此。
对苹果公司而言,***唯冠和深圳唯冠均属于唯冠国际的子公司,“ipad”商标转让协议是唯冠国际的集体交易行为。因此,苹果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这两个商标归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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